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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的规定

时间:2017-09-21 17:32:55 职场维权 我要投稿

离职工资的规定

  未婚先孕是否可以享受产假工资

离职工资的规定

  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无条件地批准。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只要员工有生产的事实,就应享受产假。

  但是,鉴于未婚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到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

  关于未婚先孕是否可以享受产假和产假工资的问题,我们先从一个案例开始。

  案例:未婚先孕可享受产假工资吗

  小丽 (化名)与嘉善某复合材料公司在2007年1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份。然而,同年10月8日在小丽已有身孕的情况下,公司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2月5日,小丽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决公司恢复和她的劳动关系。

  2008年5月17日,小丽在未获得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剖腹产生育一女,但她先后两次向公司请产假均未获准。同年9月1日,公司又书面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无奈之下,小丽再次将公司告上法庭。

  2005年,小丽开始为筹备成立嘉善某复合材料公司而忙碌。2007年1月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份。同年10月3日,小丽经医院诊断已怀孕。巧合的是,第二天,公司即要求与她解除劳动关系,在说明特殊情况后,公司仍于同月8日正式发出人事任免备忘录与她解除劳动关系。

  2007年11月30日,小丽向嘉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人事任免决定,维持原劳动合同。嘉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小丽未按法律规定取得有效的婚姻证明,不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而妊娠的不适用 《劳动法》有关规定,因此驳回了原告的申诉请求。在申诉过程中,小丽承认自己确实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于是,小丽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确实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一事中也没有提出相关理由。对于小丽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问题,可另行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最后,法院判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2008年5月17日,小丽在未获得婚姻登记的情况下生育一女。然而,她先后在产前产后两次共请产假105天,均未获公司批准。随后,公司以小丽从2007年10月8日起未能在公司工作等为由,于2008年9月1日作出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今年1月9日,小丽再次向嘉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被告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用。1月23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小丽的部分请求。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双方均同意撤销仲裁裁决结果,并一致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已于2008年9月1日解除,故法院最终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08年9月1日解除。

  今年2月6日,小丽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补偿金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非婚生育的女职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工资。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小丽工资及赔偿金3万多元,并为其补缴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除个人缴纳部分外的养老保险费。

  本案中,要注意区分产假与产假待遇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无条件地批准。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只要员工有生产的事实,就应享受产假。

  但是,鉴于未婚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本案的女职工小丽在休产假期间,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到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

  企业退休工资改革方案

  一、目前工人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工厂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

  达到条件的.工人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工人之间(尤其中小企业)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工厂,要靠90%以上的工人。以工人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工人的积极性,大部分工人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工人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工人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工人,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工人职称评聘,

  工人之间、工人与领导、工人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工人,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工人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

  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工人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

  不管是什么高级工,还是中级工工作都是一样的就没有区别,汽车驾驶员更没有区别了。干的都是一样的工作。

  二、工人的收入: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5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用。

  6.工人的退休金 ; 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 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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