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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工伤维权的误区

时间:2021-06-19 14:47:36 职场维权 我要投稿

走出工伤维权的误区

  今年上半年,福山区劳动保障局受理的维权案件达到300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但昨天,记者采访时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提高了,但工伤维权还存在许多误区。

  想妥协,却换不来怜悯

  维权无法“内部解决”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生工伤后,许多工人为保住工作,唯唯诺诺,有的息事宁人,根本不与单位交涉,有的只向单位要点医疗费便心满意足。在福山劳动保障局受理的维权案件中,有20%的求助者是在没有得到企业怜悯的情况下,最终选择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的。

  事例一:被机器“吃掉”三根手指,仅索赔一万元,单位仍不理不睬,通过司法获赔7万多元

  李义(化名)是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去年3月家乡受灾,家中唯一的口粮地被大水吞没,他带着妻子和孩子来到烟台打工。今年4月底,经人介绍,他来到福山一个建筑材料厂上了班。上班的第4天,李义在向机器中填水泥时,不小心将水泥袋子掉进了机器中,他迅速用手捞袋子,结果袋子没捞上来,自己右手的手指被机器搅掉了3个。

  李义说:“手指刚被搅掉的时候,我真的绝望了,我在烟台举目无亲,一家三口全指望我一人挣钱养家,好在医院还给我接上了两根手指。”李义出院后已身无分文,因为没钱,手指上的钢钉一直未取出来。无奈之下,李义向单位提出了一万元钱的赔偿,除了取钢钉外,剩余的钱用在养家糊口上,因为他一段时间不能上班,家庭没有收入。李义的要求遭到了单位的拒绝,该单位领导认为,他刚上了4天班,没给单位创造一点效益,出事只能由他自己承担。

  在朋友的指点下,李义只好求助于劳动部门。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从中调解,但该单位坚持分文不给。这种情况下,李义起诉到了当地法院,经判决,李义最终得到了7万元的赔偿。

  李义告诉记者:“现在找份工作不容易,我当初也没打算太难为单位,没想到单位无情。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按照法律规定,我能得到那么多钱!”

  事例二:帮同事调解矛盾受伤,索要两万元医疗费和误工费遭拒,通过劳动仲裁得到8万元

  面对工伤,石先生与李义的想法相同,想“内部解决问题”,但最终还是诉诸法律。

  35岁的石先生在一家公司当班长。今年4月份,公司在酒店举行宴会,他的同事刘某与人发生矛盾,被人叫到酒店外面解决问题。石先生担心刘某与人打架,便随同刘某一同出了酒店,没想到,在调解过程中被人捅伤。

  石先生住院后,家里完全乱了套,3岁的儿子、75岁瘫痪在床的老父亲再加上他,所有的`负担全部压在了妻子一个人身上,无奈,石先生的妻子只能辞掉工作回家照顾一家老小。

  考虑到将来还要在该单位继续上班,石先生只要求单位给付医疗费和误工费2万多元,但遭到拒绝。单位认为石先生是在打架过程中受伤的,不属工伤,单位不应负任何责任。石先生却认为:“我明明是在工作中被人捅伤的,怎么能不算工伤呢?

  相持不下,石先生只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最终,他得到了8万多元赔偿。

  谈到工伤索赔,石先生深有感触:“员工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一方委屈、一方强硬

  僵持不下,选择仲裁

  记者采访获悉,在许多职工不懂得用“工伤”这个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的同时,还有40%的案件,因为双方意见相差太大,僵持不下,走上法庭。

  事例一:女儿双休日上班遭车祸身亡,父母索要25万赔偿,结果通过劳动仲裁只得到8万

  栖霞市的小吴去年大学毕业后,在福山一家企业上班。今年4月份,她的班长辞职去了南方。小吴聪明、能干,又有学历,单位领导找她谈话,欲委以重任。因此小吴工作更加努力。

  一个双休日,企业经理给小吴打电话,让她牺牲一下休息时间,到单位学习。小吴一直加班到下午两点多才回家,没想到回家路上发生了车祸:小吴骑自行车行至福海路与北四路交汇处时,被横向驶来的小货车撞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得知独生女儿出事后,小吴的父母悲痛欲绝,随即向该企业提出25万元的索赔,理由是女儿没了,给他们夫妇二人精神打击很大,要求精神赔偿。而企业负责人认为,虽然是双休日,但她是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应按工伤处理,并答应付给小吴父母11万元的补偿。因双方提出的数额相差悬殊,僵持不下,最后不得不求助劳动部门。

  仲裁结果:小吴的父母只得了8万左右的赔偿。

  事例二:晚上加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向单位索赔30万,通过仲裁只得到6万元

  同样在企业上班的宋先生比小吴幸运多了,他晚上加班回家途中也遭遇了车祸,但保住了性命。

  宋先生今年39岁,在一装潢公司上班,因为单位工人少,他经常加班。今年3月17日晚,宋先生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在福山区奇泉路遭遇车祸,被一辆摩托车撞出五六米远。因骑摩托车的男子没戴头盔,酒后驾车且无驾驶证,故该摩托车在这起事故中负全责。

  车祸导致宋先生两处骨折,医疗费花去4万多元,伤愈出院后被定为八级残疾,摩托车司机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

  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宋先生向自己所在单位提出索赔28万元。“如果单位不是总让我们加班到深夜,我不可能精神不集中,更不会出事故导致工伤,并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误工工资、伤残津贴等费用加起来,我要的这个钱数并不多。”宋先生表示。

  然而,装潢公司的负责人不否认宋先生是工伤,但认为赔偿数额过大,只同意给9万元。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走上了司法程序。经过劳动仲裁,宋先生得到了6万多元。

  事后,宋先生懊悔不已:“当初还真不如协调解决。”

  多一些理智

  发生工伤应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后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劳动部门的相关专家。专家建议:发生工伤后,应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理有据地向单位索赔,不要怯懦,但也不要到所在的单位闹事。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如工伤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或公安部门申报,并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交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或单位拒绝工伤认定申请(出具工伤证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保人或单位没有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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