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免费简历 职场资讯 求职指南 面试技巧 面试试题 人才测评 薪资行情 政策法规 职场维权 出国留学 考试试题 公文写作 创业指南
 中国人才指南网>>职场维权>>企业非法用工 劳动者权益亦保护

企业非法用工 劳动者权益亦保护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7-11-01
福建省福州市一工艺品加工场在未领取营业执照、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情况下,非法用工,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伤致残。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加工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2003年4月,四川籍农民工陈某来到福州,在廖广瑜开办的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工艺品加工场从事锯木工作。同年7月6日,陈某在锯木时右眼被击伤,廖广瑜支付1900元治疗费后,就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经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构成7级伤残。2006年12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廖广瑜承担赔偿责任。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廖广瑜的行为构成非法用工。本案中,陈某受雇在加工场工作,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陈某在劳动过程中受伤致残,作为业主的廖广瑜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廖广瑜向陈某支付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等2.2万元。


“十一”长假兼职 注意维权
维权案例:试用期这样规定对不对?
【编辑:中国人才指南网】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十一”长假兼职 注意维权  (2007-09-29)
·60余职介机构同签诚信倡议书  (2007-09-08)
·找工作 求职 务必躲开5种圈套  (2007-09-02)
·对职场常见10陷阱永远说“不”  (2007-09-02)
·用人单位为何不招河南人?  (2007-08-21)
·大学生求职多陷阱 专家呼吁出台新举措  (2007-08-21)
·毕业生实习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2007-08-13)
·大学生暑期打工遭遇维权困局  (2007-08-04)
·大学生暑期打工警惕“性骚扰”  (2007-07-21)
·大学生暑期打工要学会维权  (2007-07-21)
相关栏目
今日推荐
热门文章
·上海市劳动局提醒大学生
·毕业生:小心劳动合同签
·求职,小心五大求职陷阱
·工伤期间是否有工资?
·大学生暑期打工要学会维
·2006年职场维权九大焦点
·保险和公积金是如何缴纳
·试用期的重要提示!!
·试用期不能成为白用期
·社会保险你了解多少?(
·大学生“实习”是实习还
·五类证据可认定劳动关系
·求职别掉进招工陷阱
·大学生怎样防范职场陷阱
·如何识破求职陷阱,专家

中国人才指南网 ®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