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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时间:2021-03-30 14:52:13 职场维权 我要投稿

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李燕霞律师: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核心摘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婚姻家庭 家庭律师 离婚条件

  咨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东营婚姻家庭律师李燕霞解答: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在准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是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正是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处理好这些问题不得准予登记。如果男女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问题有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控诉讼程序处理。

  -山东东营交通事故律师李燕霞:

  手机号码:15266047980

  执业证号:3705201311789693

  执业机构:山东百祥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地 址:东营区宁阳路100号 东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邮 箱:lyx12384@126.com

  法学硕士毕业,通过司法考试,在东营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对民事经济刑事案件研究颇多。主要擅长: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信托,交通事故,离婚,教育等方面。

  张亚滨律师: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核心摘要: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婚姻家庭 家庭律师 离婚

  咨询: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菏泽婚姻家庭律师张亚滨解答: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且该离婚协议已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了备案。

  -山东菏泽交通事故律师张亚滨:

  手机号码:15806998158

  执业证号:13717201210632105

  执业机构:能化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

  邮 箱:zhangyabin2003@163.com

  张亚滨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自2001年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至今已十三年,长期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专注于经济领域多种类型民商典型案件,法学实务和理论功底深厚,主要执业领域为:经济类民事、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公共危机与突发事件法律顾问、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业务。具备丰富的经济类民事商事案件和刑事诉讼的实务操作和处置经验。

  刘娜律师:结婚证丢失了能协议离婚吗?

  关键词:家庭律师 婚姻家庭 结婚证 协议离婚

  咨询:结婚证丢失了能协议离婚吗?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刘娜解答:结婚证丢失了同样能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结婚证都丢失的,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_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刘娜:

  手机号码:15801375879

  执业证号:1110201311976775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拆迁安置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邮 箱:liuna315@126.com

  刘娜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毕业,法学学士学位,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娜律师诚实守信,严格遵循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尽自已的最大努力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具有较深的专业知识和多年执业经历。办理过大量的 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处理各类案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并以良好的律师形象、高度的敬业精神、求实的理论功底,为国内外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在执业生涯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 可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订立协议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是其中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接下来主要是介绍一下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有关身份资料的准确性问题

  (1)不要按照自己平时的书写、称谓习惯填写这些资料。

  (2)如果涉及曾用名、别名等内容的,也应该据实填写清楚。

  2、夫妻双方离婚原因的问题

  因为协议离婚,一般情况下是当事人友好分手,所以,通常的做法是把离婚原因表述为“性格不合”等平和的原因为宜。但是,如果离婚的原因对当事人今后的生活、工作或者学习方面有重大影响的,当事人还是如实、简要的予以说明为宜。

  3、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

  如果离婚时当事人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明确未成年子女由谁直接抚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如何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这些最好是能提前约定好,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4、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问题

  当事人需要明确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当事人对孩子探视的具体时间、节奏和方式,力争不因为离婚而给未成年人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尽量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去约定探视时间等。当然我们建议尽量让孩子和父母双方都能多接触一些,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

  5、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名称、所在地点等基本信息。

  (2)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

  (3)涉及到需要交接的财物,需要明确交接的时间和方式。

  (4)不可分割的、离婚后当事人共有的财物,需要明确归当事人各方所有的比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比例不进行约定,即推定为当事人各二分之一。

  (5)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后,如果还存在彼此协助义务的,协助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节奏需要加以明确。

  (6)对离婚时遗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约定处理的具体方式,当然日后在发现财产时也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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