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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合同法》练习试题

时间:2022-09-25 20:34:53 自考试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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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关于《合同法》练习试题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下是CN人才小编带来《合同法》练习试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考法律关于《合同法》练习试题

  合同的订立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种情形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

  A.甲帮助乙过河

  B.甲送给乙礼物

  C.甲请乙去看篮球比赛

  D.甲在超市购买了两瓶矿泉水

  【答案】D

  【精解】合同法调整的是财产性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D是买卖合同关系,其他的不符合合同法的含义,不符合题意。答案选D。

  2、作为法典形式的合同法,于什么时间实施( )

  A.1999年3月15日

  B. 1999年10月1日

  C. 2000年3月15日

  D. 2000年3月15日

  【答案】B

  【精解】本题手纯识记类的选择题,我国作为作为法典形式的合同法,1999年3月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所以答案徐建B。

  3.合同主体。无论是男性抑或女性,无论贫穷抑或富有,无论自然人和法人人格独立,彼此无等级关系,这是体现了合同基本原则中的( )

  A.鼓励交易原则

  B.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C.合同自由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B

  【精解】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原则,题干中的彼此无等级关系,可以看出是合同主体平等原则,其他选项不符合题意,答案选B。

  4、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这体现了( )

  A.诚信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答案】B

  【精解】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这是鼓励交易原则的尽可能承认合同有效,也就是只要当事人实际履行了的,该合同有效。所以选B,其他的不符合题意。

  5、下列属于合同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

  A.合同法是组织法

  B.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静态财产关系

  C.合同法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

  D.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关系,但是不调整商事合同关系

  【答案】C

  【精解】合同法是行为法。A是错误的,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静态财产关系,B不符合题意,C是正确的,合同法是为义务自主制定的,所以是任意性规范。合同法既调整民事法律关系,又调整商事法律关系。D错误。

  二、多想选择题

  1、下列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的是( )

  A.婚姻关系B. 财产关系C.因合同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D.收养关系E.监护关系

  【答案】BC

  【精解】合同法调整财产关系,。而与人的身份有关的关系,将合同法不调整,所以ADE不选,财产关系符合题意,合同法不调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是合同行为引起的才是合同法调整的范围。BC符合题意。

  2、下列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

  A.主体平等原则B. 合同公平原则C.诚信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E.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ABCD

  【精解】合同法的原则包括主体平等、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鼓励交易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所以答案是ABCD。

  3、下列属于合同法的鼓励交易原则的是( )

  A.提高缔约效率,促进合同成立

  B. 严格限制合同解除

  C.对格式条款提供方作出限制

  D.确立合同效力待定制度

  E.严格限制合同的解除

  【答案】ABDE

  【精解】本题可用排除法。对格式条款提供方作出限制是公平原则的的体现,故排除C.其他几项是正确的`。答案选ABDE.

  二、简答题

  1、简述合同自由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案】(1)缔结与否自由(2)选择对象自由(3)选择缔约方式自由 (4)决定合同内容自由 (5)确定违约责任自由 (6)确定解决争议方式自由。

  【精解】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有依法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缔结与否自由是指签订合同是否签订是自由的,最后合同争议的的方式也是自己选择的。这六项内容是识记类的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2、简述合同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的基本含义

  【答案】(1)公正的调和或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信用利益,使当事人正当期待的利益得以实现。(2)公正的调和或平衡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或公众的 利益,维护一般公共信用利益。诚实信用原则所要维护的是两个平衡,即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合同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精解】本题属于简述题,只要简单回答即可,这里涉及两个利益,第一是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第二是当事人和第三人或者是公众的利益,同时也要注意,要达到两个平衡。结合教材的答案回答即可。

  三、论述题

  试述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则

  【答案】

  (1)严格限制合同的无效。合同只有在违法法律、行政性法规强制性规定时才被认定无效,政府和人大的立法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

  (2)严格限制合同不生效。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成立即生效,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应该办理批准、等级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合同法将合同生效的限制规定局限于法律和行政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不能限制合同生效。

  (3)确定合同效力待定制度。合同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与其年龄不适应的非纯获利的行为,其行为效力待定。

  (4)严格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表明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生效表明合同约束力开始发生,区分合同成立和生效可以避免将已经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当成无效合同。未生效的合同将来有生效的可能,而无效合同除了无效行为转换外,不能成为有效合同。

  (5)提高缔约效率,促成合同成立。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法律要求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不构成合同当事人的合意,合同法第30条、31条规定。承诺要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变更外,该承诺有效。

  (6)尽可能承认合同有效。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性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实际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7)严格限制合同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形下,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被限定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8)确立了可预见赔偿制度。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精解】本题属于论述题,主要论述合同法基本原则中的鼓励交易原则,我们知道合同当事人在利益的驱动下频繁交易,整个社会就会在高速运转的经济关系中不断发展和繁荣。所以合同法规定了鼓励交易的原则。为了鼓励交易,合同法对不生效的情况,无效的情况,接触的的情况,做了限制,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合同的概述

  一、 单项选择题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 )

  A.命令与服从关系 B.平等关系

  C.强制与被强制关系 D.不平等关系

  【答案】B

  【精解】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彼此间不存在命令与服从、上级与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也不存在强制与被强制的关系,所以B是正确的,行政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D不符合题意。

  2.下列合同主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的是( )

  A.赠与中的赠与人 B.赠与中的受赠人

  C.买卖中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 D.合同义务人的给付

  【答案】C

  【精解】赠与中的赠与人主体属于单纯的权利主体,A错误,赠与中的受赠人主体属于单纯的义务主体,B错误,买卖中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主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C符合题意,合同义务人的给付属于合同的客体,不是合同主体,D是错误的。所以答案选C。

  3.债的本质是( )

  A. 债权及于第三人 B.债的相对性 C.合同 D.合同法律关系

  【答案】B

  【精解】本题考查基础知识,债的本质是债的相对性,答案选B,债权不及于第三人,债之关系限于当事人之间,A是错误的,CD不符合题意。

  4.在设备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人有安装设备的义务,这种安装设备的义务属于( )

  A.主给付义务B.从给付义务C.附随义务D.不真正义务

  【答案】B

  【精解】从给付义务是指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圆满实现而形成的给付义务,在设备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人有安装设备的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合同的从给付义务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产生。例如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承担报告义务,等等,是从所以答案选B.

  5.要式合同是指 ( )

  A.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B.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各种形式

  C.合同的形式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D.口头形式的合同

  【答案】C

  【精解】合同的形式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式的,为要式合同。AB为不要式合同的内容,口头形式的合同要根据情况,如果是约定的就是要式合同,如果不是约定的,就是不要式合同。所以答案选C。

  6.下列属于实践合同范畴的是( )

  A.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答案】D

  【精解】 判断这两种合同区别的关键在于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具体来说诺成合同是一经双方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而实践合同除了需要双方达成合意,还需要双方付诸一定的行为合同才可成立,例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等等,所以选D。

  7.以合同各方是否都有义务且合同各方的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 )

  A.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和多方承担义务的合同

  B.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

  D.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答案】B

  【精解】依据是否都承担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和多方承担义务的合同,A不合题意,合同各方是否都有义务且合同各方的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B是正确的,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是否及于第三人为分类标准,C不符合题意,所以答案选B.

  8.利他合同与束己合同的根本区别是 ( )

  A.利他合同又称向第三人给付的合同

  B.束己合同不对外发生效力的合同

  C.利他合同使第三人间接取得债权,束己合同直接使第三人取得权利。

  D.利他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束己合同并无第三人取得权利。

  【答案】D

  【精解】AB分别阐述是利他合同与束己合同的定义,而不是根本区别,C的说法本身错误,利他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束己合同并无第三人取得权利。这是利他合同与束己合同的根本区别,是正确的。D符合题意。

  9.下列合同是无名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B. 保管合同C. 洗澡协议D.居间合同

  【答案】C

  【精解】合同名称为法律所规定,切法律对其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的,为有名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居间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洗澡协议是无名合同,所以答案选C。

  10.下列属于继续合同的是 ( )

  A.借款合同B.买卖合同C.赠与合同D.供电合同

  【答案】D

  【精解】一时合同指合同的给付总量不依赖于时间因素,可因一次清偿而消灭,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都是一时合同,继续合同依赖时间的因素,不能一次性清偿而消灭,合同签订的.时候不能确定给付总量,供电供水合同都是继续合同,因为这些需要根据时间来确定给付总量。

  二 多项选择题

  1.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 )

  A.合同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

  B.合同双方必须是为谋共同利益而合意

  C.合同双方可以为不同利益而合意

  D.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

  E.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答案】ACDE

  【精解】合同成立的条件:第一,合同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第二,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第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ADE正确,合同双方既可以为不同利益而合意,也可以为不同利益而合意,选项B的说法绝对,否定了可以为不同利益而合意。

  2.下列属于合同主体的是( )

  A.买卖中的出卖人 B.赠与合同的赠与人 C.合同权利

  D.合同义务人的给付 E.买卖中的买受人

  【答案】ABE

  【精解】合同主体是享有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买卖中的出卖人、买受人都是合同主体,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单纯的义务主体,符合题意,而合同权利是合同的内容,C是错误的,合同义务人的给付是合同客体,D是错误的,答案选ABE。

  3.合同内容包括( )

  A. 合同义务人的给付B.合同标的C.合同权利D.合同义务E.合同的相对性

  【答案】CD

  【精解】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所以CD是正确的,合同义务人的给付和合同标的都是合同的客体,合同相对性是错误的,所以答案选CD.

  4.合同权利具有如下效力( )

  A.请求力B.受领力C.保持力D.约束力E.保全力

  【答案】ABCE

  【精解】合同权利的效力包括:受领力、请求力、保持力、处分力、保全力。约束力不是合同权利的效力。答案选ABCE.

  5.罗马法中的债的相对性表现为( )

  A.给付的特定性和不可变更性

  B.债的内容的特定性

  C.债务人的特定性

  D.债权人的特定性和债权的不可让与性

  E.债务人的特定性和债务的不可让与性

  【答案】ADE

  【精解】本题可用排除法,债的内容的特定性和债务人的特定性是近代民法理论的观点,所以不选,ADE是早期罗马法的观点,是正确的。

  6.债务人小王向小李借得人民币1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小张与小李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小张担保小王届时还本付息,下列关于本段材料说法正确的是( )

  A.其中小王和小李的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小张与小李的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

  B.其中小王和小李的借款合同属于从合同,小张与小李的保证合同属于主合同

  C.借款合同消灭,保证合同也消灭

  D.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可以有效

  E.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限不能因主合同履行期的改变而改变

  【答案】ACD

  【精解】不依赖其他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主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是从合同,担保合同以借款合同而存在,B正确,从合同依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C是正确的,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D错误。E也是正确的,答案选ACD.

  7.诺成性合同指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C.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E.定金合同

  【答案】ABCD

  【精解】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的主要区别是是否除了意思表示外还需要实践行为,例如是否需要交付后才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

  8.负担合同具有以下效力( )

  A.第三人不受合同约定的限制

  B.第三人受合同约定的限制

  C.约定人无义务向相对人给付,但是第三人拒绝为给付的,约定人应该承担责任。

  D.约定人有权利向相对人为给付

  E.约定人无权利向相对人为给付

  【答案】ACD

  【精解】负担合同具有以下效力:第三人不受合同约定的限制,约定人无义务向相对人给付,但是第三人拒绝为给付的,约定人应该承担责任。约定人有权利向相对人为给付,B错是因为,即便负担合同确定由第三人为给付,第三人仍无给付义务。答案选ACD.

  9.一时合同是指合同之债的给付总量不依赖于时间因素,可因一次清偿而消灭的合同,下列属于一时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 B.供水合同C.供电合同D.借款合同E 赠与合同

  【答案】ADE

  【精解】一时合同和继续合同的区别是是否给付总量依赖于时间因素,供水合同和供电合同受时间因素的影响,而不能一次清偿而消灭,BC不符合题意,答案选ADE.

  三.简答题:

  1、简述合同的特征:

  【答案】(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

  (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精解】

  本题考查合同的特征,对于简单题,只需对问题进行简单解答即可,合同的第一个特征,相对于行政合同而言,行政合同是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的。民事后果是指一定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这里的合意分为两种,注意区分,此外约束力只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具有约束力。

  2.合同成立的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案】

  (1)合同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

  (2)合同当事人必须互为意思表示。

  (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精解】关于合同主体,合同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合同本身是双方或者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和第三要点都是说明意思表示的,合同是互相协商的过程,需要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否则就不能成为合同。

  3.随附义务具有哪些特点?

  【答案】

  (1)非自始确定,随着债的关系的发展而形成

  (2)具有普遍性,并非专属某一类合同之义务

  (3)一方的随附义务与对方的随附义务,以及一方的随附义务与对方的主给付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

  (4)随附义务因不能事后履行而独立诉请履行

  【精解】随附义务是指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忠诚、告知、维护、保密等义务,随附义务的四个特点是识记类的简答题,也需要理解随附义务的一些案例,例如承运人在运输家禽的时候,有对家禽保温的义务等等。

  4.合同标的必须具备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答案】第一,合法性和社会安妥性。第二,可确定性。第三,可能性

  【精解】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标的,合同的标的又是合同客体,也即是合同义务人的给付,合法性是指非法的给付是不能够得到支持的,不能确定的合同就无法履行,所以标的必须具有可确定性。可能性指给付必须客观上的可能。

  5、简述附合合同和非附合合同的划分标准和区别

  【答案】合同内容是否由当事人双方磋商而确定为划分标准.

  附合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合同订立时未与双方协商,对方只根据既定内容参加合同关系的,为附合合同,非附合合同是双方协商而成的。

  【精解】本题主要考查两方面内容,第一是划分标准,第二是区别,这两个问题都要围绕着是否是协商这个核心,凡是协商的是非附合合同,不是经过协商的,是附合合同,例如房地产合同等等。

  四、论述题

  论述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答案】(1)有偿合同指当事人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系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买卖标的物的给付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给付互为对价,还有热力合同,有息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等。无偿合同指合同当事人无对价给付关系的合同,例如无息贷款,无偿合同有两种:单向给付关系的合同,合同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另一方不向一方给付,双向给付合同,合同双方都存在给付,但是双方的给付不存在对价关系。赠与合同、无息贷款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就是无偿合同。

  (2)第一有偿合同的当事人的注意程度比无偿合同当事人注意程度高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作为无偿合同一方当事人(只作为获利方)进行单纯利益的行为,无需他人代理,也无需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第三、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中,撤销有偿合同与撤销无偿合同的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不同。撤销的对象若为无偿合同,撤销权的成立无需主观要件,反之则须具备主观要件。

  第四、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履行不能的,他方亦可不履行义务,他方若已履行合同义务,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无偿合同无对待给付规则的适用余地。

  【精解】本题主要考查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和意义,有偿合同是很容易理解的,只要是对价关系的,就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较为复杂,单项给付关系的,比较容易理解,双向给付合同中不存在对价关系的,也属于无偿合同,例如无偿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办事中的差旅费等等就不是有偿合同,不形成对价关系。此外教材中还包括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意义,根据教材回答即可。

  五、材料题

  甲食品公司从乙家禽公司定了一批家禽,这批家禽在长途运输的途中,突然在北方遇到恶劣的冰雪天气,由于乙公司没有对家禽采取保温措施,导致家禽死亡接近40%,甲食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案例回答问题

  (1)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是否合理?若合理,请说明乙公司违反了哪种义务,若不合理,请说明理由。

  (2) 如果乙公司对家禽采取保温措施,也造成了家禽的死亡,是否承担赔偿义务。

  【答案】(1)要求赔偿合理,因为乙公司作为承运人有对家禽采取保温措施的义务,乙公司没有旅行随附义务。

  (2)如果乙公司对家禽采取保温措施,造成家禽死亡,不应该赔偿,因为家禽死亡不是乙造成的,而是不可抗力,无需赔偿。

  【精解】本题主要是对随附义务的考查,随附义务是非自始确定的,不能预设,主要是辅助主给付的协从的义务,乙公司没有尽到该义务,所以应该赔偿。第二问是尽到了随附义务,所以无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