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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19)

时间:2021-01-08 14:13:30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75.下列关于保险合同原则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自愿原则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决定保险范围和保费费率

B.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是有效弥补投保人的损失

C.近因原则中的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决定性的原因

D.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主要要求是及时全面地赔付保险金

答案:ABD

解析:保险的自愿原则指当事人可以充分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保险法律关系,但是自愿原则也要受到法律的合理限制,如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所以A项是错误的。保险利益原则指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其目的在于防止“赌博效应”。《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所以B项是错误的。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主要要求是签订合同时尽告知义务和有足够偿付能力履行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D项是错误的。

(2005年)

63.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答案:ACD

解析:选A是因为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在甲丁结婚之前就已存在了,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由此不选B而选CD.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64.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A.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A的设备

B.乙根据与A的建筑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要求以A的酒店经营收入优先清偿拖欠的工程款

C.丙根据与A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签订的以物偿债协议,要求取得用于抵偿欠款的一批库存产品

D.丁依合同保管着A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A拖欠的保管费

答案:AD

解析:《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由此选A.

《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D的说法正确,当选。

《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B项中的保证不属于财产担保,因此不选B项;D项中应为留置权,属于财产担保,因此应选D.

《破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由此对于C项的要求是可以支持而不是应当支持。

65.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A.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便于快速募集资金

B.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C.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须经证监会批准,成本太高,应平价发行为宜

D.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答案:BD

解析:《公司法》第128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可见,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都是不被允许的。故A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B项股票在高于票面金额低于8元之间定价属于溢价发行,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公司法》修改中删除了原《公司法》“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故C选项认为溢价发行还要证监会批准的说法是错误的。关于溢价款的问题,《公司法》第16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因此,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份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BD.

66.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以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若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该票据的背书行为为附条件背书,效力待定

B.乙在未履行交货义务时,不得主张票据权利

C.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CD

解析:《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由此选CD.

67.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A.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B.该公司提交某银行质押的一辆轿车

C.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D.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答案:A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第71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故A是破产财产,根据第71条第(2)项的规定,提交某银行质押的一辆轿车属于抵押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故B项不是破产财产。“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属于上述第64条第(3)项规定的“应当由摘取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故C属于破产财产。D项“在建的办公楼”属于上述第64条第(1)项规定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故属于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