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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动学习法培训

时间:2021-02-03 13:17:46 HR指南 我要投稿

公司行动学习法培训

  一、学习行动法培训培训的概念及其起源

公司行动学习法培训

  所谓行动学习法培训,就是透过行动实践学习。即在一个专门以学习为目标的背景环境中,以组织面临的重要问题作载体,学习者通过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任务、项目等进行处理,从而达到开发人力资源和发展组织的目的。

  学习行动法培训是由英国管理学思想家雷吉.雷文斯(Reg Revans)发明的,它实际是一种看似复杂实际简单的概念。它是如此简单,以至于其蕴藏的力量多年来一直被人们所忽视。行动学习之于商业管理方面的基本概念就是,经理人们获得管理经验的最好方法是通过实际的团队项目操作而非通过传统的课堂教学。正如雷文斯所说:行动学习就是驾驭团队的力量在学习的过程中完成有意义的任务目标。”

  雷文斯是一位前奥运会运动员。他曾在卡文迪什实验室工作,并曾与《微小的即是美丽》一书作者E.F.舒梅切尔(E.F.Schumacher)一同供职于国家煤炭部。他于20世纪40年代创造了他的行动学习理论,但直到1970年才通过其著作《培养有能力的经理人》一书激起了国际上对这一理念的兴趣。

  虽然雷文斯及其思想在英国本土很大程度上没有受重视,但在近至比利时,远至南非的广大其他国家却备受推崇。学习行动法培训的拥护者中包括著名的通用电气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和美国南航空公司总裁赫布•凯莱赫(Herb Kelleher)。前者推行的“成果论培训计划”实际就是一种行动学习法,而后者更是在公司实践商业动作中首先推行行动学习理论的先驱。

  为了说明行动学习法,雷文斯使用了一个简单的方程式,即:L=P+Q。他解释道:行动学习法中的学习(L)是通过把掌握相关专业知识(P)与提出深刻问题能力(Q)相结合来完成的。究其本质,行动学习是建立在对团队成员所积累经验的激发和重新诠释的行为上。在商业活动中,行动学习体现为经理人们以团队合作的形式解决实际案例中的关键问题。这里所说的团队是由相互平等的成员组成的集体,而不是由某个主要负责人或导师带头组成的委员会。在团队工作过程中,工作的重心将放在互相支持、相互促进和广泛提出问题方面而非简单地各自提出观点。

  行动学习法培训的兴起不是偶然的。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技术变革日新月异,法律、政治、经济和其它社会现象愈加复杂和多样化,它要求管理者和组织不但要对变革作出迅速反应而且要能构想和驾驭变革。行动学习法培训正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产生的概念,它的贡献在于使学习者得到“渔”而不是“鱼”,使组织在充满未知因素的激烈变革中稳操胜券。

  行动学习包含了一些新的学习理念,提出学会学习是个人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强调个体经验对学习的意义,不是简单地主张在做(行动)中获得新知识和新能力,而是更关注对以往经验的总结与反思,期望通过对过去事件的理解,强调在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中不仅要能指导、会行动,而且要能从深刻的反思中获得经验提升,,使个人通过反思和体验过程获得专业发展。所以,行动学习法是“从做中学”“从反思中学”以及“在学习中学会学习”的有机结合。当前,行动学习法正在不断从理论和实践方面得到丰富和发展。

  二、行动学习法培训的特点

  (一)行动学习法培训强调个人主动学习

  行动学习法培训强调个人主动学习,而并非依赖教师灌输知识。它同时也强调学习是一个社群活动过程,学习小组本身就是极有效的学习媒介。学习小组有数项功能,如学习交流、刺激思考、澄清问题、提供支持和批评意见,加深对问题的理解等。学习者能通过此类的学习经历,开发出彼此内在的潜力,掌握更有效的学习技巧。诚然,除了学习者的自我反思和相互反馈外,辅导者的指点迷津有时也是必要的。此外,行动学习法培训和一般的培训方法有共同之处,因此更易为成人所接受。在实施行动学习法培训过程中,不能因工作任务的重要性、挑战性和紧迫性而把学习置于次要地位。应记住,行动学习法与培训方法不能混为一谈,因为二者目的不同。

  (二)行动学习法培训是对人力资源进行开发的创造性活动

  行动学习法培训中,培训不是简单的知识与技能的单向传递,而是对人力资源进行开发的创造性活动。行动学习法的教学实践表明,它既不同于传统的讲授法,也不同于人们熟知的个案研究法。它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带着学习的目的去面对活生生的现实问题,而不是模拟已经发生过的实际情形。行动学习法主张学习者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要充分发挥其学习的主动性,行动学习法同时强调学习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学习者在研究解决某一个重要问题时,要能与其他伙伴互相交流经验,始终能得到启发,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团队各成员间的经验和理性的发散、碰撞、整合本身,是一个生动的创造性的过程,它对学习者个人的自我实现和改进组织行为方式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行动学习法培训对培训者的要求更高

  行动学习法对培训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训者不只是站在权威的讲台上,去传道授业解惑,而还应能创设和实现良好的学习气氛和环境,机智灵活地引导学习者去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因为无论何种培训形式,学习最终是通过学习者内部自己完成的。在行动学习法中,培训者可以不是本行业的专家,但必须是培训方面的专家,他应通过对培训过程的设计,激发、促进和辅助学习者内部学习过程的发生和进行,使有效的学习发生在每个学习者身上。这是一项非常精细的工作,要求培训者懂得成人学习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等多方面知识并掌握一定的培训技能,才能适应此项工作。西方有的发达国家已对企业培训者实施资格证书制度,其资格考试内容就包括设计一次培训过程及现场实施培训。

  行动学习法培训不仅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更是一种提高学习能力的方法。行动学习法与传统培训法的区别如下:

  1、传统培训的培训内容是由培训组织机构确定的,但是行动学习法培训的培训内容是由学员自己决定的。

  2、传统培训的培训速度是有限制和固定时间的,但是行动学习法培训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

  3、传统培训的培训地点一般固定在某大学或机构内进行,但是行动学习法培训可自由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