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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劳动合同

时间:2021-06-20 12:42:26 劳动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编剧劳动合同模板

  编剧,主要以文字表述的形式完成节目的整体设计,既可原创故事,也可对已有的故事进行改编(个别须获得授权),一般创作好剧本后,编剧会将剧本交付导演审核,若未通过审核,则可与导演一同进行二次创作(剧本的修改权归编剧所有)。

编剧劳动合同模板

  电影编剧劳动合同模板

  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传真:

  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创作/修改电视剧文学剧本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剧本名称

  《 》(暂定名)

  第二条 工作内容

  双方商定,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工作:

  (1)根据甲方要求,为本电视剧编写原创文学剧本;

  (2)以 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 》为基础,改编成电视剧文学剧本;

  (3)对未定稿的电视剧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

  第三条 基本要求

  1、人员要求:双方商定,本合同工作应按照以下第 项要求完成:

  (1)必须由乙方亲自完成;

  (2)可以由乙方选派的助手协助完成,但主体工作及质量把关,须由乙方亲自完成。

  2、地点要求:乙方工作地点为

  (1)任意乙方适合的地点;

  (2)甲方指定的 。

  3、形式要求:体裁为电视剧剧本,剧本共 集,每集字数不少于 字(按照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末尾排不足一行或占行题目的,按一行计算)

  4、内容及质量要求(可在此处填写,也可列入附件): 。

  第二章 工作流程

  第四条 工作流程

  1、第一阶段——工作筹备阶段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创意阐述、简要大纲、授权文件等)及第一期稿酬。

  2、第二阶段——故事大纲提交

  年 月 日前,乙方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交付甲方,甲方认可后_ 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稿酬。

  3、第三阶段——分集大纲提交

  年 月 日前,乙方完成分集大纲交付甲方,甲方认可后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稿酬。

  4、第四阶段——分集剧本提交

  年 月 日前,乙方完成第 集至第 集剧本交付甲方,甲方认可后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稿酬。

  (如有更细分期约定,可在此处添加使用)

  5、 第五阶段——全本修改、补充

  第四阶段剧本交付后 日内,甲方有权对完稿提出整体修改或补充要求(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修改完毕后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五期稿酬。

  第三章 稿酬及费用支付

  第五条 稿酬总额

  1、 稿酬

  双方商定,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每集人民币    元)。甲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乙方(详见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每期稿酬金额约定为:

  (1)第一期稿酬: 元;(2)第二期稿酬: 元;(3)第三期稿酬:

  元;(4)第四期稿酬: 元;(5)第五期稿酬: 元。

  【注】除稿酬外,当事人可约定以该片发行、衍生品之收益进行分红,即享有收益分红权,具体分配比例、结算方式在此或以补充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2、如实际播出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则甲方应按照实际播出集数与约定集数的差额,以上款约定的单集价格为标准,另行向乙方支付补偿稿酬。

  3、乙方收款账户为: 。

  第六条 纳税

  稿酬支付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收,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本合同约定之稿酬均为税后报酬,有关税款由甲方代扣代缴。

  (2)本合同约定之稿酬均为税前报酬,由乙方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

  任何一方未如实履行上述纳税申报义务,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相对方无关。

  第七条 其他费用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地点工作或其他为完成本次工作而进行的必需性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协调会、研讨会、前期调研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关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需在费用产生日起7日内予以实报实销。上述费用为实际支出,如涉及任何税费,由甲方负担。

  相关食宿标准为: ;

  交通标准为: 。

  第四章 剧本交付、认可与修改

  第八条 剧本交付

  1、 交付介质:

  本合同项下剧本,须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交付甲方:

  (1)当面交付;

  (2)以传真交付(本合同首部列明传真号码);

  (3)电子邮件交付(本合同首部列明之指定邮箱)。

  2、交付确认:

  以“当面交付”形式交付剧本的,应由甲方指定的联系人(本合同首部已列明)签署确认,交付日期以签署日为准;以其他方式交付剧本的,剧本发到指定传真机或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或邮件,若3天内甲方未给予上述回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交付日期以甲方发出传真日或发送电子邮件时为准。

  第九条 剧本认可与修改

  1、乙方交付各阶段剧本后,甲方应在交付确认后7天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交付之剧本;

  2、鉴于本合同约定的第一至第四阶段剧本已通过甲方认可,故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第五阶段工作流程修改、润色全剧剧本时,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明确提出,且该修改要求不得涉及剧本实质内容(如不得要求违背已定素材及剧本基本走向致使乙方重新整体构思等)且修改、补充要求涉及改动事项不得超过已完成剧本的 %(比例按照修改、补充的实有正文字数除以已完成剧本的正文字数来计算,如双方另有其他计算方法,可另行商议)。

  3、通常情形下,乙方应于甲方认可并支付该阶段稿酬后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如因剧本修改、稿酬支付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则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期限相应顺延。

  4、甲方如需超出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容、方式修改剧本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如继续聘请乙方修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完成方式并另行支付报酬;如另行聘请他人修改的,需在修改人员、修改内容、修改方式等方面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且不得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

  5、如双方对交付剧本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及修改要求是否合理存在异议时,应以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之要求为标准予以认定,如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认定:

  (1)以是否通过审查机关的审查为标准;

  (2)以剧本参加国际或国内征文获奖与否为标准;

  (3)以中介组织(如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仲裁机构、司法局)推荐的三位剧本评定专家的评定结果为标准。

  第五章 权利归属

  第十条 著作权一般约定

  1、 归属约定

  双方商定本合同剧本在 (地域)范围内的著作权按照以下约定享有和行使,该范围外之权利,由双方共享,具体规则另行约定。

  甲方享有以下第 项权利;

  乙方享有以下第 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以图书、报纸、杂志、电子出版物、博客、论坛等形式公之于众;

  (2)署名权,在剧本、拍摄完成的影视剧、海报、广告宣传或相关衍生产品中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或创作完成后,对剧本进行续写、修订、润色等;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发行权,将剧本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6)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7)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电视电影等的权利;

  (8)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9)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剧本的权利;

  (10)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包括电影/电视/话剧/广播剧剧本、小说等各种体裁及形式)的权利;

  (11)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剧本整体或部分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其他著作权权利。

  2、 署名权约定

  如乙方获得上述署名权,其行使方式约定如下:

  (1)乙方有权以 (编剧/ 改编/第几编剧/其他)名义署名;所有署名须以显著位置、公众易于识别的方式列明(如有格式、位置、大小等具体约定,请列附件),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直接或间接剥夺乙方上述署名权。

  (2)乙方助手 (享有/不享有)署名权。其署名方式为 。

  (3)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

  (4)乙方享有放弃在有关载体署名的权利。

  (5)如甲方聘请第三人续写、改编、润色剧本时,相关人员有权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位置、顺序不得在乙方之前或明显较乙方突出显著。

  3、酬劳权专享

  乙方享有依本合同第三章之约定获得稿酬的权利。

  第十一条 权利限制与保留

  1、甲方享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之相关权利,须以下列要求为前提: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章、三章之约定足额支付稿酬,最后一笔稿酬足额支付后甲方即获得上述权利;

  (2)在未满足上述条件下,乙方基于项目报批过程中必要的行政审批或其他需要,为甲方出具授权文件的,该文件并不代表甲方完全获得本合同之相应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该文件之获益拍摄影视剧或行使其他著作权。

  2、甲方在取得相应权利后,必须在 年内完成该剧本的拍摄工作,逾期,甲方丧失该剧本的所有权利,即该剧本所有权利均归为乙方所有,相应已得稿酬乙方亦不退还。

  第六章 宣传推广活动

  第十二条 宣传推广活动

  1、本合同剧本经拍摄后在国内开机、首播、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视节展出、竞赛等宣传活动时,甲方应提前30日邀请乙方参加,乙方亦须给予配合,乙方保证参加不少于 次的宣传推广活动,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本剧获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将有关获奖的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相关税费各方按照各自收益比例承担。

  3、甲方为宣传、推广电视剧之目的,有权善意使用乙方的姓名及肖像,但许可他人使用时,需取得乙方同意。

  4、乙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之宣传推广活动时,甲方应保证其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根据具体情况为乙方购买相应保险。

  第七章 承诺与保证

  第十三条 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公司法人,已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签署并执行本协议;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一切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2、依本合同约定交付的剧本(即乙方创作/改编/润色部分)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3、本合同签订前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接受亦不会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本合同约定相同之方式进行剧本之创作、改编、修改工作。

  第八章 保密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剧本经正式拍摄并播出前,任何一方对于剧本内容及与合作相关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剧情、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均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外泄。播出后,对于未公示内容,仍应负有该等保密之责任。

  2、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等,均为保密内容,不得对外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

  3、上述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中止与终止

  1、当双方就交付剧本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及修改要求发生争议提请第三方机构审定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各项工作暂时中止,待评定后继续履行。

  2、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有如下情形,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工作全部完成;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3)依据本合同第十七、十八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5)其他情形致使本合同终止的。

  3、本合同终止后,相应责任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单方解除权

  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剧本,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

  (2)乙方的工作成果经反复修改(即按照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达5次)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如就标准问题出现争议,以本合同第九条第5款执行),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4)乙方的陈述与保证虚假的;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著作权行使权利的;

  (6)其他乙方严重违约行为。

  2、甲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须以邮寄方式做出,该解除通知有效送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3、甲方依本章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应付而未付的阶段性稿酬及费用应立即支付,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稿酬及费用不再支付,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一步创作。

  4、出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的中止情形时,除非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单方解除权

  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稿酬及费用逾期达30天的;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不真实、不合法或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

  (4)甲方的陈述与保证虚假的;

  (5)甲方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及电视剧相关管理法规规定的工作的;

  (6)甲方超越本合同著作权约定行使权利的;

  (7)其他甲方严重违约行为。

  2、乙方依本章规定行使上述解除权时,须以邮寄方式做出,该解除通知有效送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

  3、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应付而未付的阶段性稿酬及费用应立即支付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稿酬及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稿酬的 %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30日,除上述违约金外,还需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处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第(2)项之约定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拍摄等一切与本剧本有关之工作,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约定之稿酬为标准要求双倍赔偿,相关著作权由乙方享有。

  3、乙方未按时交付剧本,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该阶段稿酬的 %作为逾期交付违约金,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除上述违约金外,还需按照第十七条处理。

  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解除合同后,如系因相对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取证费、律师费等)。

  5、本合同单独规定外,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对方实际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取证费、律师费等)。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暴动、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 发生不可抗力,以致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约期间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的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的适当的并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不可抗力最终无法消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履行必须通知程序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双方关系

  甲、乙方分别为各自独立且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隶属关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另一方对外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原告/被告)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标题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设置,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当以条款的具体规定为准,而不应参考该标题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依本合同所采取通知、送达,需遵循以下原则:

  (1)任何面呈之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的送达;

  (2)任何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并在投邮48小时后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法定节假日顺延);

  (3)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并取得传送确认时视为送达,但是,如果发出通知的当天为节假日,则该通知在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视为已经送达;

  (4)任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在邮件进入指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但是,如果发出通知的当天为节假日,则该通知在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视为已经送达。

  2、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或被通知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7天之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

  第二十八条 签署

  1、本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拟定、签署,一式两份,自甲方签字盖章及乙方签字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指“日”包含本数在内,截止点为当日23点59分59秒。

  (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视剧编剧劳动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_________》(下称电影);乙方是一位资深的编剧,曾在多部影视作品中担任编剧;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电影的编剧,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甲方应向乙方介绍电影的总体设想和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总体要求进行文学剧本的创作。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根据甲方要求,为电影片编写原创文学剧本;

  2.以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为为蓝本,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

  3.对未定稿的电影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

  电影片片长_________分_________秒,文学剧本不应少于_________字,有效画面不应少于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开始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此日期为乙方聘用期限开始之日。

  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结束。

  第三条 联络人

  甲方指派_________为其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与乙方联络、沟通文学剧本的相关事宜。甲方若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工作进度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故事创意的编写。故事创意应表述出文学剧本的立意,阐明编剧在思想内涵及其外延两个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绘文学剧本的主要线索、主要事件、基本冲突、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和剧本的总体风格等。

  2.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描述。大纲中的故事部分不应少于_________字,应能清晰地将文学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和主要人物进行连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描写的表述不应少于_________字,应表述出文学剧本中主要人物的鲜明性格特征、主要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

  第五条 审核与修改

  1.文学剧本全部创作完成后,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上述文学剧本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的创作成果予以认可,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2.甲方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修改意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的修改稿并提交给甲方的授权代理人,甲方应于该日起_____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将是否继续修改的决定及修改意见(若决定继续修改)书面通知乙方。

  3.若甲方决定不再要求乙方对上述文学剧本的修改稿进行修改,此修改稿即为文学剧本的定稿,乙方收到甲方决定当日视为文学剧本定稿的提交日。

  4.甲方对文学剧本的审核通过以甲方签字认可为准。

  第六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酬金的支付时间安排如下:

  1.乙方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描述并经甲方认可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

  2.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初稿并向甲方提交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3.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定稿并经甲方审核认可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乙方应勤勉、尽责、专业、高效地为甲方工作,并接受甲方或电影片导演的合理指导或建议。但甲方或导演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

  在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内,乙方应专职为甲方进行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工作,不得同时与第三方签署同样性质的合同。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

  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参加与文学剧本相关的协商会或讨论会。

  第九条 著作权的归属

  剧本的著作权: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乙方享有,但甲方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拍摄本合同所指点影片的摄制权,且甲方行使此摄制权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若甲方对文学剧本重新拍摄电影、将文学剧本改编成电视剧剧本剧本或话剧、广播剧剧本并进行摄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签署书面合同。

  影片的著作权:电影片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剧本的最终修改权:

  1.甲方享有文学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剧本进行修改、完善

  2.乙方若无力完成任务或文学剧本经修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聘编剧参与剧本创作和修改,有权决定编剧的署名排列,并有权根据乙方后来参与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的情况,酌情减少支付直至不再支付尚未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在电影片的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无需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乙方应予以配合。

  4.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文学剧本修改的地点距乙方居住地达_________公里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第十条 参加宣传活动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2.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3.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一条 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二条 剧本的采纳

  乙方的文学剧本创作完成后,甲方是否采用该文学剧本拍摄电影,乙方无权干涉,但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酬金。

  第十三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电影制作单位,并已取得《电影制作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若甲方要求乙方以某人的人生经历为基础编写原创文学剧本或要求乙方基于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为电影改编文学剧本,甲方应保证其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乙方创作的文学剧本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剧本的创作,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连续逾期达_________天或逾期酬金累计达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聘用期限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文学剧本的内容、电影片剧情、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文学剧本或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