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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时间:2018-04-17 14:30:1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办什么事情,事先都应有个打算和安排。下面是CN人才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欢迎参考~

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篇一: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省政府《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及《江苏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编制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年度考核目标

  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0%以上。

  (二)工作奋斗目标

  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72%。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项目准入。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2、化解过剩产能。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坚决取缔地条钢等非法钢铁生产企业,对未通过规范条件公告的钢铁企业,限期退出市场。重点化解水泥、船舶、钢铁等重点行业过剩产能,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退出部分过剩产能,完成“去产能”工作任务。

  3、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扬州市实际,确立高于国家和省的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支持和引导钢铁企业逐步退出5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45吨及以下的炼钢转炉和电炉。加大落后、低端低效产能淘汰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

  4、推进企业转型搬迁。加快主城区范围内扬农化工集团的转型升级,推进通裕集团、联环药业、裕华织造等企业的搬迁进程。关闭、取缔高邮市光明化工厂、扬州唯一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泽镇万凤亭土炼油加工点。

  (二)优化能源结构

  1、燃煤总量控制。印发实施《扬州市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耗煤项目准入和淘汰体系,系统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煤炭消费总量减少38万吨以上。

  2、发展清洁能源。加大主干输气网建设力度,逐步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国信高邮热电联产、江都华电热电联产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确保仪征联众“煤改气”、江苏华电9F“煤改气”燃气发电项目、高邮国信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产。积极发展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宝应县“生态渔业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建设和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惠民型多能互补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0兆瓦,新增风力发电装机总量100兆瓦。到2017年底,全市清洁能源利用比重达到13%以上。

  3、加快节能改造。全面实施《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组织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持续开展以减煤为重点的节能工作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4、燃煤锅炉整治。建立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关停或超低排放改造,并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淘汰、替换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高污染燃料锅炉,年底前完成剩余37台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逐步淘汰、替换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年底前完成7台;对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工程,年底前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及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全部4台机组(1号、2号、3号4号)超低排放工程。

  (三)工业废气治理

  1、工业炉窑整治。对扬州风电机械有限公司化铁炉等29台工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淘汰替换。

  2、非电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扬州市秦邮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拆除烧结机脱硫旁路,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对铸造厂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3、石油炼制、合成树脂企业烟气治理。推进扬州石化、实友化工、扬农锦湖化工实施提标治理工程,2017年7月1日前达到国家新标准要求。

  4、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园区VOCs摸底调查,建立VOCs排放量和物质清单信息申报制度。制定实施园区VOCs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园区企业综合治理,确保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同时,建立园区有机废气整治绩效评估制度,建成园区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及园区VOCs监测监控体系。

  5、石化、化工行业实施LDAR技术。扬农化工等37家企业实施LDAR检测泄露与修复技术。

  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潍柴扬州等167家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置率。实友化工等4家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7、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码头、扬州市润仪油品有限公司开展码头油气回收治理,2017年年底前完成试点治理项目。

  (四)扬尘污染防治

  1、施工扬尘管控。严格项目开工扬尘控制措施核查,全面推进防尘设施标准化管理,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强化施工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落实建设主体防尘责任。加强施工过程巡查、监管和远程监控,依法严查严处扬尘违法行为。工地标准化防尘设施率达90%,规模以上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硬质化率达92%。

  2、渣土运输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三管一重一评比”管理办法,实行数字化监督考核与月度考核相结合双重考核制度,推行渣土“出、运、倒”全过程联控、闭合监管,严禁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

  3、道路扬尘控制。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市区主要道路严格落实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和每日两扫两保四洒水作业要求。在城市重大活动及大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扩大机械化保洁道路范围,加大作业频次,保持路面清洁,城市建成区机扫率达到88%以上。

  4、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扬州二电、国信扬州、秦邮特种金属材料、江苏丰庆种业等4家企业对煤场等物料堆场实施封闭改造或安装抑尘网等。

  (五)机动车船污染防治

  1、严格车辆年审。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报告的车辆一律不予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黄标车一律不予办理转籍过户或委托异地年审,属于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不再进行环保检测,不核发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

  2、高污染车辆淘汰。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实施强制报废。按照省统一部署,在摸清相关底数的'基础上,坚持倒逼与鼓励相结合,制定出台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淘汰补贴等政策措施,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

  3、推进油气回收和油品升级。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强化加油站、油库等油气回收设施的日常监管。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实施国VI汽油标准,打击非法油品经营行为。

  4、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完成省下达计划,完成配套充电桩建设。

  5、推广应用港口、码头岸电系统建设。完成扬州泰富港务有限公司高压和低压岸电设施建设和扬州远扬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江都分公司低压岸电设施建设。

  6、推广清洁能源船舶应用。鼓励新建船舶使用LNG清洁能源动力,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现有内河船舶LNG动力系统的更新改造任务,至2017年底建成并运营京杭运河施桥LNG趸船加注站;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2017年起公务船、港作船使用的柴油硫含量,应不高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六)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防治

  1、整治露天烧烤。禁止新增露天烧烤摊点,进一步压缩、取缔露天烧烤,引导烧烤摊点进店经营,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管护单位指定的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强化常态化监管,督促净化装置正常运行。

  2、整治餐饮油烟。2017年年底前,各地完成本地餐饮油烟治理方案的制定,公布辖区重点治理单位名单,并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市级餐饮油烟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启动县(市、区)级餐饮油烟监控系统建设,对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附近及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实施在线监控。

  3、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建成完善的秸秆收贮体系,加大秸秆还田的工作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实行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强化属地负责,市、县、乡、村、组五级监管,相关部门包片督查、巡查机制,确保秸秆禁烧国家、省卫星巡查“零火点”、上级政府部门“零通报”、对空气质量“零影响”。

  (七)提升科学治理水平

  1、大气污染成因分析。2017年6月底前完成PM2.5源解析课题研究并发布扬州市PM2.5源解析分析报告。

  2、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提高预报预警的提前量和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修订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适时更新、补充、调整应急响应的企业和建筑工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督促企业、工地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应急指令在第一时间传递、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治理责任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日常协调督促,每月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改善不力的地区及时预警、定向督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职,制定工作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将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确保任务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明确每个项目的完成期限,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执法监管

  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理念,铁腕打击超标排污、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烧烤摊点以及机动车等各类大气排放源的执法监管,综合运用“媒体曝光”、“经济处罚”、“停产关闭”、“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不断提高违法成本,促进排污单位加强自律,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三)强化基础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估制度,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源清单库,完成PM2.5源解析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奠定科学治气的扎实基础。加强环保、气象合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大气重污染预警的准确性和提前量。组织各部门细化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更新调整停产、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引导公众参与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深入开展新闻报道,跟踪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推进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提升公众大气环境保护意识。研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公众参与办法,推进建立政府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篇二: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加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分别研究通过了《葫芦岛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计划》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确定了九项具体指标和措施。明确了6个县(市)区、3个市属开发区政府部门和13个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环保责任清单,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共同完成38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指标,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进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市委书记孙轶在市委第23次常委会议上强调,要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建设,加大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建设和气化葫芦岛工程建设,加大对矿砂和秸秆的综合利用,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森林城市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

  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高,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PM2.5不高于49μg/m3、PM10不高于77μg/m3、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

  工作任务

  (一)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

  工作任务:进一步核实全市燃煤锅炉情况,摸清底数,年底前全部拆除县(市)区建成区及建成区外部分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浴炉);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淘汰建成区10吨至20吨燃煤供暖锅炉。加快“上大压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背压机组和煤炭清洁燃烧技术。继续推进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按要求配套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燃煤锅炉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实施气化葫芦岛工程

  工作任务:修订完善《葫芦岛市天然气“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全面推进气源、天然气管网建设,逐步加大天然气利用量。2017年,新建城镇燃气管线30公里,天然气管网覆盖80%的县(市)区,天然气利用量达到5亿立方米。城市新增、更新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工作。完善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布局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三)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

  工作任务: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等清洁能源技术,积极推进煤改电。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广“弃风电、弃核电”、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供暖。2017年底,完成清洁能源供暖面积10万平方米。

  (四)实施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

  工作任务:实施新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2017年,燃煤总量控制在1454万吨以内,原煤入洗率达到100%。实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工业有机废气总量排放控制。

  (五)实施城市全覆盖工程

  工作任务:全面控制扬尘污染。2017年城区主要建筑工地要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进行查处。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实现“尘土不飞扬”。以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2017年,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面积2.5公顷。

  (六)实施绿色交通工程

  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城市公交电、气化工程,减少公交车有害尾气排放。推进黄标车淘汰进度,城市核心区域禁行黄标车,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查处违规黄标车。2017年,淘汰黄标车3988辆。继续加大对全市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监管。实施道路遥感监测,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承运比重,2017年,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28%。

  (七)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工作任务:进一步修订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并把责任落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2017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2018年底,初步建立起秸秆收集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八)实施工业提标改造工程

  工作任务:继续推进工业提标改造工作。以燃煤设施、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火电、水泥、化工和炼油为重点,全面实施提标改造,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按照法制化和市场化原则,加速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编制VOCS整治工作计划,2017年3月底前,完成VOCS排放源核查上报工作。

  (九)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工作任务:开展霾天气加密观测系统建设,提高预报及时率和准确率,2018年底前在连山区气象局建设微波辐射计及辅助设备一套,实现大气边界层气象要素连续观测。实现新增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正常运行。本版资料、照片均由市环保局宣教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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