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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时间:2021-02-23 12:13:4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加强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

  辖区内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关于加强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按照《XX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07—2010年)》,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控网络,加强对特定人群的监控和筛查工作,提高病人发现率,加强治疗全程督导工作,提高病人治愈率。降低人群结核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认真完成第五轮二期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

  防治目标:

  1.全区以街道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保持100%。

  2.辖区内各医疗单位完成转诊病人320人,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42例,其中新发现涂阳106例,复治涂阳36例。

  3.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实行全程督导管理达95%,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强化期督导管理达95%。

  4.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85%,其他肺结核病人完成治疗率达90%。

  5.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数(新发涂阳85例,复治涂阳21例),接受治疗率达90%以上。

  6.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达100%。各单位在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切实做好“五率”,即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和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结防机构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达到85%以上。

  7.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90%以上。

  8.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80%以上。

  9.认真完成第五轮二期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

  二、防治对策

  1.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工作能力

  实行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加强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防治规划的落实。根据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落实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加强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

  2.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认真做好年度经费预算,将项目经费及时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

  3.建立健全医防合作预防控制结核病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合作实施dots的有效工作机制,把结核病防治与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结核病防治中的作用,有效落实肺结核病人直接面视下的督导治疗,切实提高结核病治愈率。

  4.认真落实各项减免政策

  对符合免费治疗对象的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对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提供免费检查。

  5.加强结核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依托社区,全面落实肺结核防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主动就诊的意识。

  三、具体措施

  1.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依据预防归口、功能对应、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不断加强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结核病防治网络的建设,充实和稳定结核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提高防治技术水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承担结核病防治的业务管理和协调职能,组织实施辖区内结核病控制工作的各项技术措施,负责掌握全区结核病疫情动态,拟定防治对策,制定本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和实验室检验质量控制规范,进行人员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和乡村医护人员落实结核病防治的各项技术措施,组织开展防治工作督导及防治效果的考核与评价。

  2.坚持不懈地做好病人发现工作

  (1)各医疗单位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的职责任务,建立院内结核病人发现、登记、报告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非结核病定点诊治医院转诊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结核病漏报、漏转情况,肺结核病人报告率和转诊率达95%以上。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精干队伍,切实加强肺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做好综合性医院可疑肺结核病人转诊、追踪到位情况的核实和登记工作,对转诊一周内未到定点诊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病人实施追踪,追踪率达到95%以上,转诊和追踪到位率达85%以上。

  (3)加强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筛查率达85%以上。

  (4)加强各痰检点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经考核合格的痰检点按要求开展痰检工作。进行实验室间质量评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痰检点每月进行1次盲法复检。

  (5)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流动人口、监管场所和大专院校学生结核病检查工作。

  3.强化病人治疗和管理工作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肺结核病的规范化化疗工作,按照“谁治疗、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结核病人资料的规范管理,执行结核病标准化疗方案,加强对病人健康教育,实施定期配药、定期复查及服药监测等管理工作,确保治疗效果。病人规范治管率达95%以上。

  (2)各街道卫生院负责在本辖区居住的不住院期间结核病人的'化疗督导管理及健康教育。对辖区内新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必须明确专人承担化疗督导管理,使病人得到全程、规范治疗。要全面实施化疗督导管理、落实家庭督导,确保规则服药。要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动员病人按时随访、查痰,病人疗程结束,治管资料统一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存。涂阳肺结核病人由医务人员负责的督导治疗率应达80%以上。

  (3)完善结核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网络信息传输技术,建立和完善结核病报告、登记、统计、监测、评价系统,将结核病防治信息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建设的重要内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结核病的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综合与分析,保证各类登记信息和统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及时、准确,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为改进结核病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积极开展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为内容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与辖区内新闻媒体协作,深入街头、学校、社区、工地等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促进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结核病防治意识。

  5.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使专业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利用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培训。普及现代结核病控制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素质,保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成功实施。

  6.强化督导工作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合理整合安排人员,保证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每次督导都要完成督导报告,并注意督导资料的分析利用,在督导中发现有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情况,要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反馈。

  (2)除常规督导外,为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工作力度。

  (3)区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对医疗单位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防治各个环节的工作有序开展。

  四、考核与评估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区各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区卫生局监督与疾控科。

  2.区卫生局年底组织对各单位2009年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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