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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3-04 11:33:49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实用】读书笔记作文锦集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5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读书笔记作文锦集5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在无聊的寒假,为了打发时间,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以作者七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通过作者小时候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依依不舍和对故乡的思念。我以为这本书的一大亮点便是作者的视觉、口吻豆充满着孩子的天真好奇,引人入胜。主人公英子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她帮助秀贞找回她的女儿,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她们母女俩,并且巧妙地化解了一场家庭危机,让人不自觉地便被天吸引。其中我认为最让我揪心惋惜的是秀贞与小桂子的命运。在老北京的胡同里,老百姓的生活虽然平淡,但也充满了甘甜和苦涩,而他们的不幸遭遇往往更能触动人心,反映当时社会的现状。英子用孩子的视觉,将现实的无奈和心酸表现得淋漓尽致,全文充满浓浓的爱与淡淡的忧伤。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起,最后剥丝抽茧,点明秀贞与小桂子是母女关系。这本是一件快乐的事,但幸福太短暂,为了寻找小桂子的父亲,他们惨死在火车轮下。这样悲惨的结局冲击着读者的心,也使读者唏嘘不已。

  《城南旧事》这本书层次分明,按时间顺序写的,写出了作者童年的回忆与身边人的事。最终,英子的爸爸病倒了,英子的心智成熟了,她长大了。随着她的长大,她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她的童年渐行渐远,最终成了记忆的一篇动人的华章。

  这是一本值得珍藏的童年回忆录。我百看不厌,每次的阅读都会让我在里面感受新的理解和体会,使我受益匪浅。或许也是因为我在渐渐长大,如果你还没有读这本书,推荐你去试读一下,也行你也会爱上这本纯朴无华的回忆录。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书是智慧的导师,它将让你沉浸在另一世界,人生的失败与成功都由书来决定,因为书是个妙不可言的东西。上天在赐予我们生命时,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而书就像一个圣物。

  最近,我看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它的名字叫:《豆蔻镇的居民与强盗》。这本书有强大的吸引力,看了一遍,还想再读一遍,读来读去,毫不厌倦,还是觉得它像一本新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豆蔻镇是个很小的地方,那儿有个叫杜比雅的老人,还有莱莫和他的小狗,还有苏菲姑姑和小贾莱娅。那儿还有一个警长巴士贤和三个强盗。三个强盗中,贾斯佩年纪最大,哈士贝长得好看,乐纳丹最贪吃,。他们还养了一头狮子!后来因为他们的贼窝已经没有给狮子吃得东西了,所以,他们就去香肠店主的店里去偷了。过了不久,游艺会到了,好多人都去参加,而三个强盗,由于是强盗,所以不能参加,,他们很羡慕别人。后来他们把电车偷走了。回到贼窝后他们决定把苏菲姑姑绑架到贼窝帮他们干活,而苏菲姑姑来了后强盗们则干起活来了。再后来,老杜比雅七十五岁大寿时,他得到了一只鹦鹉波利和小狗。随后三个强盗就被抓住了。他们发现在监牢里生活好极了。然后,杜比雅出去买菜时,塔上失火了,鹦鹉波利和小狗都被困住了。三个强盗救出了它们,最后,三个强盗都有了工作。

  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是:三个强盗。三个强盗改邪归正我很喜欢他们。我也很喜欢巴士贤,因为他很和善。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太好看了,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栩栩如生,我觉得,这位作家实在太了不起了,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看的书,我长大一定要向他学习!

  这本书让我感觉已经到了豆蔻镇,看见里面的一件件事情,实在是太有趣了。记得上小学一年级时,我第一次考试成绩是八十五,而现在,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后,我的成绩不断的上升,这都是因为书,书开发我的智慧。同学们,要多看书哦!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反复读王鼎钧先生的碎琉璃。碎琉璃一书虽然小而薄,讲述尽年少琐屑经历之事,却潜藏了深厚的情感,隐隐有一种自在气象在文字格局中。

  王鼎钧先生曾受教于一个旧学进士第的人家。老进士曾陪着皇上作诗,是一个真正的饱学之士,胸中遗有旧时读书人的气象与风骨。而他的二儿子,大家唤作二先生,毕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同老子一样,考取进士,但三次均未成功。每次考取失败时,他都会在自家宅间失声痛哭。旧时宅子哭会与房梁,木桩产生共鸣,更添悲泣之感。在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之时,二先生仍旧未考取进士,上吊自杀了。但他的无穷遗恨仍然在房间中,据说二先生的卧室更值深夜,仍旧传来痛哭声。

  王先生跟着三先生念书。彼时的这场战争已经把这座温润雅致的宅子烧毁了一大半,许多珍贵的历史旧作毁于一旦。一个读书人会如何反应?王先生写道:

  经过这样巨大的变化之后,三先生不再是一位儒雅潇洒的绅士,他每天要应付土匪的警告、汉奸的勒索和自己家庭生计的困难。他经常紧张地喘着气,就好像一个苦力刚刚做完苦工一样。但是他只要有一个钟头的时间坐下来,捧着他的水烟袋,跟我讨论唐诗或者说文,他又恢复了这个时代没有的从容,他的眼睛和他的声调里面,根本没有时代的苦难,他家藏的典籍文物好像根本没有焚烧,那些东西本来就存在他的心里,是战火所不能摧毁的。就是他在谈杜甫的三吏三别,也好像玩赏古代的一件铜器,上面生满了美丽的锈,价值连城,但是跟现实没有丝毫的关联。除了他手里捧着的水烟袋,他没有一点人间的烟火气。

  读到这里心里盈起了一片丰沛的感动。

  读书人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存活的人。对情感抽丝剥茧的敏感,对高洁高山仰止的向往,眼底清澈容不得一丝沙子。那些飘渺不定,意蕴似深的诗词歌赋,经书纶卷在战乱、离散面前能起什么作用?

  大体来说读书人有两种命运。一种是诗词歌赋成为了远方的灯塔,灯塔下的理想桃源,书生们会用这个妙曼桃园作为标准来苛求这个现实世界。这是乱世,更直白地说,这是抗日战争,充满了背叛、离散、死亡、毁灭。可感知这个无比美妙的世界而清醒自己到不了,是多么痛苦的事。此来,梦中的红桃都成煎熬心神的火,现世困顿,没有舟,谁都渡不了。一种是满腹经纶都成为自己的隐秘休所,无论多少战火、家亡、国破,只需消消一瞬,凝神一顾,便可得到足够的慰藉。

  对于三先生而言,心中的李白,心中的杜甫才是真正流淌的诗书。纵情谈论之时,便深深将自己沉浸在他们的命运中,沉浸在大唐气象,古书诗韵里,一切战乱都在谈话声里消隐。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相对于很多人看过《骆驼祥子》不同,我接触老舍的第一部作品却是《茶馆》,这薄薄的几页纸竟是让我迷上老舍的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作为当代青年,我对戏剧并不是很在意,如果不是世界性的歌舞剧或者音乐剧,不愿意走进剧院看那种夸张的表演。但是惟独一部《茶馆》让我看几遍都欲罢不能,我没法形容我对这部戏剧的深爱。不管是原著,或是电影,甚至电视剧,我都看,看到伤心处,眼泪不分次数的往下掉。

  整部剧目里一个大茶馆,经过三个时代的变迁,两代人的挣扎。在那个馄饨的年代,好人没了活计,坏人发了横财,好坏颠倒,正邪倒置。从最底层到最顶层的北平人,都被剥削,被欺辱。老实敦厚的底层人被中国渣滓欺负,最顶层的老佛爷被洋人欺负。好好地一个大清朝,眼睁睁的在北平人眼中倒下。随之倒下的是北平人的骄傲和自信。外面兵荒马乱,就连锁上门都有可能被偷,被骗。不开门吧,吃什么?怎么活着?贵族开始卖家当,老百姓开始卖儿女,自食其力的又时不时被“王法”绑了去。煎熬啊!可就在这年月北平人也少不了礼节。好一个“北平人”。皇城脚下的皇上身边的福泽之地,怎么会这样脆弱。渐渐的这里的人们开始明白了“我爱我的国呀!可谁爱我呢?”一句话,怎一个心酸了得!

  那样老实与世无争的松二爷饿死了,到死都不懂得怨恨是个什么模样;那样争强好胜的秦二爷落得一无所有,实业救国也好,实业为己也罢,原来自己的远见还不如一碗烂肉面的见识来的实惠,多悲哀的结论;水灵灵的大姑娘嫁给个无恶不作的老太监,为了一碗饭,丢了一辈子的人,见惯了一座深宅大院里的狗咬狗,能被赶出来也算是一种幸运,只是一辈子都注定的悲剧,程度的深浅还有谁会有暇顾及呢!拖拉着破鞋的唐铁嘴和不招人待见刘麻子倒赚了个肚儿肥,一个半仙儿算了一辈子卦,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大清国;买卖人口是个缺德到家的营生,厚着脸皮发财,比那买人口的还可恶。宋恩子吴祥子凭着那官家的“本事”倒不愁吃穿,这些人自己作恶不够,教各自的后人也继续着他们的“风范”。……最后一个开了七八十年的大茶馆白白地成了人家的!上那说理去?没处说理。混乱的年代,政权的更迭,不停地改革,也许老大中国是到了该注入新血液的时候了,可是每一次的改变苦的是百姓,即便是这样容易满足安于现状的北平人也眼睁睁见证了流血的年代,是不允许安逸存在的。就连那说数来宝的都为这满眼狼籍质问苍天,您睁开眼看看吧!天朝的子民们正遭受怎样的践踏和欺辱!!

  老舍先生的文字不如鲁迅先生的那样直白犀利,反倒给我这个相对比较脆弱的心一个缓冲的机会,我喜欢小人物的生活,即便他们是那样愚钝,那样不争气,那样平淡无奇,在鲁迅笔下也许那就是该永远批判的罪人,是中华民族的糟杷,除之而后快。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他们是那样可怜,就算知道那是错的,我也难免要同情一番,最后竟从他们的角度考虑他们的问题了。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老舍先生的本意,但是我确实没法不这样,读老舍,读《茶馆》,软化了我日渐被城市的风吹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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