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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3-01 15:41:45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精华】读书笔记作文锦集7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读书笔记作文锦集7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你有没有见过虽然淘气,但是很诚实的这种同学呢?我从一本书中知道马小跳就是这种人哦!马小跳每天都很调皮:有一次,他带了口香糖到学校里来,带口香糖本来就不对,但他还火上加油,把口香糖粘在了同桌路曼曼的新裙子上,我非常讨厌他这种调皮;但我又发现了他的优点,就是做错事,敢于承认。

  我一直非常讨厌马小跳的调皮,他好象一天不干点坏事 ,就会很不耐烦。但是我有从书上找到了马小跳的一个优点,做错事敢于承认。他有一个缺点和一个优点,让人觉得比较可信,我还是很喜欢马小跳的。

  我觉得我的同桌小唐很像马小跳的。她也是一个虽然淘气,但是敢于承认错误的同学。平时上课的时候,她一直要挠我痒痒,有一次差点被老师发现,我恨死她了!但有一次,她诚实的表现也让我刮目相看:那天早晨,老师到教室里来收作业,我问小唐有没有交,她一下子脸色煞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一下子猜到了,她忘做了!我也暗暗为她着急,只见她迅速的跑到老师面前,跟老师说明了情况。她跑回座位,埋头补做起来。看着她这么专心致志的样子,让我不由自主地佩服起来。

  我有时看看书,想到了小唐;我看到了小唐,就想起了马小跳。嘿!他们俩可真像。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五年一班的暴龙老师是全校知名的老师,为何叫暴龙老师,是因为他非常凶,而且严格,被他教到的学生,各类比赛都要名列前茅,而他教过的学生,在毕业前,都能拿到一面锦旗,因此他教的班都非常优秀。

  上手工课时,老师拿出一幅“世界名画”给全班看,但同学的评语却是“好丑啊”、“吓死人了”,老师失望的摇摇头并说,看来我要多花点功夫,才能让你们懂得欣赏艺术,接着说不要只看它画的像不像,有些画越不像越值钱呢!所以老师教他们画一幅”不像的画”,爱搞怪的张志明立刻把双手涂满水彩,拚命的印,把图画纸盖的五颜六色。

  早自习时,全校学生都必须跟着广播学习普通话,张志明最熟悉的就是“欧巴桑”,意思是中年妇女,每当张志明和他妹妹吵架,只要一句 “欧巴桑”,她就嚎啕大哭。学校最近有”普通话比赛”,所以老师指定学生去参加,那人就是副班长杨大宏,因为他不会说普通话、又不能换人去,所以他只好在旁边注音,像是小朋友就写”小冰友”。

  每当有老师请假,学生们就会很失望,因为只要给暴龙老师代课,他就紧抓数学课本不放,从上课交到下课,并说数学好,其它科也不会差到哪去,如果数学差,以后连钞票都不会数,有一次体育老师去开会,原本要去游泳,却变成在教室算游泳池容积。

  阅读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这真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好笑、也很适合小孩看的一本书,而且内容常有许多高潮,令人想一直看下去。

  虽然暴龙老师很严格,但也因为他的教学方式,让那些不想被处罚的同学更努力看书,而暴龙老师要求各种比赛都要名列前茅,也能藉此锻炼各领域的能力,让自己更全方位,暴龙老师做事认真、不随便的态度,更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因为这样可以认识更多字,增广见闻,训练理解能力。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我看了这一部杰出的小说——《小公主》,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震撼。

  因为一个年纪只有十来岁的小朋友却承受了这样一个巨大的打击,(读书笔记 )同时,我也目睹了一场人世间的喜、怒、哀、乐…… 故事里的主人公——小公主撒拉·库尔。她是一个驻印度的英国**的独生女儿,自幼便死了母亲,由父亲一手把她养大的,当她七岁的时候,进了伦敦的学校读书,由于父亲拥有很多财产,所以被学校特别看重。 她很聪明,也很懂事,而且喜欢读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少女,时常编造故事,讲给朋友们听。 她具有崇高的风度和仁慈的性格,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全校的学生,对她就像女天般的尊敬。 但是,当父亲的事业失败,又得了热病不治去世以后,撒拉便开始过着悲伤难堪的生活,可是最后梦幻般的奇迹却发生在撒拉的身上…… 我读了这篇短文非常地感动,有时还会热泪盈眶。故事的主人公从大喜走向大悲,年仅十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读完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我该怎么办呢?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同时,它也唤起了我心底深处哪颗最真挚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 是啊!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觉得白涅德夫人的生活十分艰苦,跟撒拉库尔的身世和遭遇是十分相似的,可以说白涅德夫人有着那坚强不屈的意志,是平常人所做不到的…… 我们应该像白涅德夫人和撒拉·库尔一样,歌唱生活,热爱生活,我们的境界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应该每时每刻地向她们学习…… 生活,是一所充满智慧的学校,大海教你有宽大,蚂蚁教你勤奋团结,树木教你脚踏实地,太阳教你关注世界…… 你要从中学会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你要从中学会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一边走,一边用心打量这个世界吧,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发现!尔后,像蜜蜂一样,把种种精华聚集、融合、调配、酿出蜜蜂芬芳的生活。

  朋友,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明日之学校》一书不是一本教育学,它只是对课堂工作的一种描述,并从理论方面作些说明。尽管这样,我在本书中深切地体会到作者的哲学的印记。因为实际上本书所描述的是“今日之学校”,称它为“明日之学校”,意味着在杜威看来,它们是代表新学校未来的共同的趋势。

  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对印第安那葛雷学校的详细记述。葛雷是新兴的钢铁城市,但葛雷学校不是专门为钢铁公司培养工人,或者满足工业某一类专业训练的要求。沃特认为,问题不是要传授各个人具体工作需要的知识,而是要保持和激发少年时期的自然兴趣和热情,使每个学生能控制自己的身心,并保证他成功地做一个人和一个公民。葛雷学校的课程与印第安那一般公立学校所规定的一样,但是它力求把工作和社会的需要密切联系起来。“从做中学”是葛雷学校的基本要求,“所有儿童应当在适当的条件下忙着工作、学习和游戏”。

  在《明日之学校》的最后几章里,杜威对通过工业进行的教育和有关问题作了广泛的论述。现行教育的许多问题和方法是在过去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在贵族制和封建制国家里,初等以上教育的课程和方法是为有闲阶级设计的;手工劳动是由奴隶和农奴承担的,对这些人的训练是一种奴隶式的教育。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关于知识和心智的观念是,身体的运用,尤其是手和感官的运用越少,就意味着这种智力活动的级别越高;真正的知识和思想完全是心的运用,而无需躯体任何部分的运用。于是,只有极少运用躯体的学科才属于自由的、高贵的学科。按照这个标准,哲学、神学、数学和逻辑是第一等的学科,其次是文学、语言、文法、修辞,等等。即使我们称之为艺术的那种东西,也被贬入下等的学科。因为绘画、雕刻、建筑的成就需要技术和手工的训练,教育应当训练人去欣赏艺术,而不是去创造艺术。杜威指出,虽然产生上述这些观念和思想的政治和工业条件已经开始消退,但是在有闲阶级对于一切劳工阶级享有理所当然的巨大优越感的时候形成的传统的东西,却仍然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长期保留下来。

  为了跟上时代的变化,杜威要求“学校教学的所有项目都应该在学校与维系人们的社会活动的网络的联系中反映出来”,“除非把广大工人当做他们使用的机械上的盲目的大小齿轮一般,否则,他们就必须对他们所使用的材料和器械的整个物质和社会的事实有所了解。”他呼吁真正的问题是要对所有的教育进行改造,以适应随工业革命而来的科学、社会和政治生活条件的变化,那么已经在进行的具有这种广阔的目的的各种实验,就应被看做特别值得同情和明智的考察的。

  在最后的一章里,杜威对所描述的学校的相似之点作了概括:重视所有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并在此基础上培养他的品质和能力;运用自然的方法,“从做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用这些活动取代通常孤立的书本学习,以取得积极的道德效果;强调发现学生感兴趣的工作,但不是在狭隘的意义上看待兴趣,一味迎合儿童,把传统的教材裹上一层糖衣,而是提出问题,使他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解决问题,目的本身将提供他坚持单调乏味的工作所需要的刺激。尽管这些学校的类型、结构、课程和方法有很大的差异,可是通过分析,它们显示出上述相似之点。相似的东西比相异的东西更为重要,因为它们表明了正在进行中的教育革新的方向。

  全书最后归结到了“民主的教育”这个问题上。杜威认为,在最近150年间发生了改变人类生活和思维习惯的两大变化,一个是民主观念的发展要求教育上相应的变革;另一个是通过科学发明带来的变化,也必须在课堂中得到反映。把公立学校划分开来,结果表明一部分学校追求传统的过多的书本教育;另一部分为应付从事手工劳动的人进行过多的“实际”教育,这是与民主精神完全不相容的社会宿命论的计划。杜威的结论是,以机会均等为理想的民主教育,把学习和社会应用、观点和实践、工作和对于所从事的工作的意义的认识,从一开始并且始终如一地结合在一起。在这里,杜威再次表现出了他的教育理论中的主要东西是社会改良主义。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翻开书本,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

  狼王梦,它是一个梦想,它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为了完成死去丈夫遗愿而苦心培养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

  这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袤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她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她用母亲保护孩子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她随时可以与它同归于尽。

  一场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雨一直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纠结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这样才会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其他小狼崽。这是森林里的生存法则,与人类截然不同。

  为了完成她的梦想,她甚至选择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的像丈夫的黑仔,她喂给黑仔更多的母乳,但是为了不让黑仔丧失狼性的贪婪和野蛮,狠下心在喂奶时把黑仔扇到一边。黑仔果然不负所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魄和勇气,但是这样的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的原因。

  狼的世界有时和人类很相像,有时却又截然不同。紫岚在培养黑仔时就像现在的家长一样望子成龙,但是结果却事与愿违。紫岚很快走出黑仔死去的阴影,把自己的目标放在蓝魂儿身上。这样的母亲似乎没有了先前的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去让紫岚的跌入她一生的底谷,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大大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头,狼性战胜了母性,她选择杀死自己女儿的心仪对象,她试图勾引成熟强壮的卡鲁鲁,却不料卡鲁鲁喜欢的是自己的女儿。可是当她老去,回去看望自己的狼孙,却被女儿媚媚赶出狼洞。可是这位心灰意冷的母亲却为了自己的狼孙,在饿了两天之后拼尽了老命和金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的那么凄凉,那么可怜,她的一生都在为培养狼王而活,可是也许都是因为狼王梦才毁了她的一生。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神秘铜面狗》这本书也许你们没读过,看名字就知道这铜面狗有多么的神秘了。内容肯定更奇妙、更神秘。

  书里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一只狗,叫塔塔,它有一身青灰色的毛,淡蓝色的眼睛。塔塔它有个孩子叫贝贝。贝贝的爸爸得了狂犬病,塔塔怕贝贝也染上病毒,就把贝贝藏起来了,至于藏在哪儿,现在不能说,说了那就没有神秘感了。贝贝的爸爸死的时候塔塔就在身边,人们认为塔塔也有狂犬病,就想方设法的捕捉它。另一个人叫皮皮,是一个小学生,他会鸟言兽语,能听懂动物们的话。家中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亲人都有事,好几个月才能回来。

  要是我也会鸟言兽语那就好了,可以与动物交流,也可以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和许多小动物做朋友,而且还可以帮助小动物,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狠毒的人类要处死可爱的塔塔,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能先检查看看塔塔有没有得狂犬病,再办事呢?可恶的医生说是帮塔塔检查,皮皮告诉塔塔不要怕,塔塔相信了,医生把皮皮请出去,然后背后悄悄的把塔塔给杀了。皮皮知道了,特别伤心,因为也许塔塔会认为皮皮和医生是一伙的,就是想谋杀塔塔。医生太坏了,就算塔塔是得了狂犬病,也不能把他处死啊!一个月后的晚上塔塔出现了,它还带着面具,成了铜面狗,它的背上还有飞行器,咦?这是怎么回事啊?塔塔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这样呢?我正疑惑着呢,皮皮竟然自己走向一个地方,他自己根本就不想起来,难道是铜面狗做的?不可能吧?皮皮这是去哪儿,咦,那不是一个月前皮皮带塔塔去的那家医院吗?一个月前在医院里所有发生的事情又重复了。

  我觉得塔塔认错了,都是医生害的塔塔变成那样的。还有,我们应该要爱护动物人人有责呀!不能伤害动物,因为动物也有生命。塔塔那么可爱,如果我是医生,不管它有没有狂犬病,我也要先抱抱它,亲亲它。我想对人们说:“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如果你们也是一只小狗,别人想杀掉你,你们愿意这样吗?”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农庄男孩》主要讲的是:在纽约北部一个又大又美的农庄里,亚尔曼和他的家人在这里快乐的生活着。春天他们一起播种玉米,种土豆;夏天他们给玉米地和土豆地除草;秋天里她们辛劳的收割庄稼,过快乐的丰收节;冬天到了,大雪厚厚的,可以滑雪橇,帮爸爸去拉冰块,把树林里的树枝拉回家。妈妈什么都会做,肥皂、蜡烛、牛奶酒、织布、做衣服、做鞋......太多了,每天饭桌上都有很多好吃的。亚尔曼喜欢马,他想拥有一匹自己的小马,经过爸爸的重重考验之后,终于如愿以偿......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是:料理家务那一章,爸妈去离这里十英里远的安德鲁叔叔家度假,家里只剩下亚尔曼和他的哥哥姐姐们,这下他们可自由了。他们想吃冰激凌就做冰激凌,渴了就去摘大西瓜吃,想吃糖果了,虽然季节不对他们也坚持做,天气太热,成不了糖块都成了糖胶,亚尔曼在偷吃糖胶的时候,也给了他最心爱的小猪露西。第二天喂露西吃东西的时候发现它不能吃东西不能叫更不能喝水了,原来被昨天的糖胶粘住了嘴。于是大家一起把露西抓住拔掉了它嘴上的糖胶。再过一天爸妈就回来了,可是爸妈交代的事儿大家都还没做,于是大家赶紧干活,亚尔曼和伊莱沙吵了起来,不小心把客厅墙壁的壁纸弄脏了。爸妈回来的时候亚尔曼吓坏了,可是爸妈并没有批评他,原来伊莱沙自己把壁纸偷偷弄好了。这件事儿让亚尔曼改变了对伊莱沙的看法,觉得她也很好。还有一件事儿我的印象特别深,那就是爸教亚尔曼种牛奶南瓜的事儿,爸先让亚尔曼在田里挑选出一株最健壮的南瓜藤,将旁边的分支都剪去,只留下一枝,也留下一朵花。然后再这根瓜藤的根部和结好的小南瓜之间的藤内侧,轻轻的割一个小口子,再挖一个小坑,这样就可以将盛着牛奶的小盒子放到下面了,然后把蜡烛芯浸到牛奶盒里面,然后把另一端插进刚切好的小口里。

  秋天的时候亚尔曼的牛奶大南瓜长得超级大,在丰收节上还得了大奖呢!我非常喜欢罗拉写的小木屋的故事,这套书有9本,《农庄男孩》是第二本,里面的故事特别有趣。亚尔曼9岁的时候就什么都会帮爸爸妈妈做了,是个特别能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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