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

时间:2017-10-1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小编给大家介绍2016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一:

  为加快基层纪检监察机关“xxxx”步伐,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县纪委针对“xxxx”工作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讨论、下发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并研究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落实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两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xxxx”要求,县纪委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回归本职,聚焦主业,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把“xxxx”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一)聚焦主业主责,职能定位得到进一步明确

  从明确职责定位入手,以提升纪检工作水平为目的,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力量,优化机构,做到收缩战线,突出主业。一是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调整内设机构,增强办案力量,撤销了党风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案件检查二室。推行全员办案,人员力量重点向办案一线调配,全委办案人员总数达到70%以上。二是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对县纪委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将招标投标工作、人事考录、电子监察平台职能、政府绩效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常规行政监督工作全部交给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全部回归主业。三是转变基层纪委职能。强化基层纪委职能转变,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和纪检监察干部任用上做到了“两个为主”。同时,力求派驻全覆盖,对派驻纪检组进行全面整合,设立联合工作室,集中力量,优化资源,确保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确保构建起常态化、立体化监督工作格局。

  (二)突出执纪问责,监督惩处实效得到逐步彰显

  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惩处问责职能,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零缺位”理念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一是突破大要案,强化执纪惩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两年多来,县纪委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46件,其中大要案件53件,移交检察机关7人,处分违纪人员163人,其中,乡科级39人,有力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二是重点问责,强化整改问责。围绕作风建设、纠正“四风”、创新群众工作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改进督查方式,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两年多来,共开展“四风”专项监督检查25次,处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人员67人,给予27个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针对创新群众工作中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处理29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三是从严监督,强化干部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监督,建立了领导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去年,有400多名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12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向县委进行会议述廉述责,所有部门单位“一把手”做出廉政公开承诺,83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纪律监督小组,县乡纪委聘请28名党风廉政监督员、100名行风评议监督员、50名环境监督员对党员干部进行全面监督,干部监督力度得到持续加大。

  (三)强化作风建设,纪检干部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以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为目标,以转变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为着力点,强化纪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建设,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素质。打造“学习培训”、“角色换位”、“实践练兵”三个平台,通过实案解剖、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纪检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去年组织50多名委局干部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委进行专班培训,纪检干部党纪政纪意识和查办案件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强调求真务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去年开展创建“五型”队伍、“三看九反思”等活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37篇,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多件,切实在实践砥砺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纪行为。加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实施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分层监督制度,通过案件回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案情通报和纪律访查等形式,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和日常行为,有效防止“灯下黑”问题。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两年多来,纪检监察机关“xxxx”工作得到稳步推进,但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和制约了“xxxx”工作深入开展,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没有严格落实“xxxx”要求,职能转变慢,明转暗不转,依然参与一些行政督办、优化环境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工作,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也不够深入彻底,没有真正做到抓住重点,突出主业,往往“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的田”。二是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xxxx”新要求不适应,研究不多,认识不深,转什么、怎么转、转成什么样心里没有数,“xxxx”工作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导致工作没思路,推进没力度,上级纪委与基层纪检组上下不同步,影响了“xxxx”速度和效果。三是个别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导致工作创新性、深入性不足,监督乏力、惩处不力、问责失力,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影响了纪检监察组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四是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要求不够严,在廉洁自律和规范言行上做的不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做不到,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甚至存在搞特权、当老好人、慵懒散奢等现象,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整体形象。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高,被动转。有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xxxx”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xxxx”摆上突出位置,推一推动一动,不想转;个别纪检干部甚至怕被边缘化和孤立化,怕“xxxx”影响与所在党委政府关系,“xxxx”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不愿转。二是职责界定不清,难以转。目前,上级纪委对转职能中哪些是职责范围内,哪些是职责范围外工作没有统一界定和明确规定,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缺少有力依据,加上有的基层党委认为纪委有查处问责的“尚方宝剑”,一些工作“图省事”仍交给纪检组织牵头负责,造成纪检监察组织职能越位,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三是人员素质参差,不会转。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在转职能上,对“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的理解不深不透,分不清哪些是职责范围内的,哪些是越权的;在转方式上,存在执纪监督能力不足问题,习惯用传统手段,满足于老一套,无法找准切入点,难于创新方式方法,导致监督执纪效果不好。四是人员力量不足,无力转。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兼职多,专职少问题,除乡镇外,各基层党委都没有纪检机构,也没有设立纪委书记,而是内部确定一名班子成员抓纪检工作,各乡镇虽然设立了纪委书记,但都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副书记也都是兼职,这种一身多职情况使其无法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并产生人员流动性大、纪检业务不熟、办案监督力量不足、工作难以统筹等问题,严重阻碍转职能的落实。

  三、推进“xxxx”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xxxx”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应从明确职能定位入手,进一步创新举措,调整路径,主动作为,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纪检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xxxx”工作,确保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

  (一)围绕中心工作,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职能转变

  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关键在于围绕聚焦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核心在于明确主责、突出主业、加强主力。一是要明确纪委职责范围。针对职责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问题,建议上级纪委制订完善下级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权限,对基层纪委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强调基层纪检人员应专职专管,不得参与其他综合性工作,除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以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工作责任,确保基层纪委的相对独立性,保障基层纪检干部有充分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xxxx”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断增强“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注重做好党委、政府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实现“xxxx”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现“xxxx”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要突出纪委主业主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点,聚焦主业,突出执纪监督问责这个主要职责,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彻底把招投标、电子监察、政府采购等行政性工作交还给相关部门,抽出身来聚精会神、全心全力抓好案件查办、干部监督、行政问责、作风建设等中心工作。要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条件下,不断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增强执纪办案力量,加强基层派驻纪检组织建设,将人、财、物向“主业”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真正做到握指成拳,聚焦主业,突出抓好监督执纪工作。三是要加强纪委力量配备。针对基层纪委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要坚持“整合工作力量、合理设置机构、强化监督职能”的思路,建议在县直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基层党委设立专职纪委书记,按副科级干部配备,专门负责抓纪检监察工作,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减少人员流动,解决基层纪检工作无专人负责,人员流动性大,纪检业务不熟等问题。同时,要按照“两个全覆盖”要求,全面推行向乡镇场、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作法,并探索对人员编制、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实行统一管理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派驻机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流程,全面加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确保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二)立足创新创优, 全面实现监督执纪方式转变

  要做到方式转到位,必须紧紧抓住思想、能力、协作三个关键环节,坚持转变思维、提升能力、拓展思路,切实转变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方法,力求创新创优,不断提升工作效果和水平。一是要转变工作理念。要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准确把握和迅速理顺执法监督与执法检查、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与行风管理间的关系,不参与和承担纪委以外的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在履职方式上,要改变监督执纪重点和方向,紧紧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变被动追究为主动问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和惩戒职责。二是要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惩治腐败上,要探索推行案件检查室、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乡镇纪委“三位一体”的办案模式,建立案件查办年度考核制度,并强化办案领导以上级纪委为主,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工作的督促指导,有效解决基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力量不足、程序不严、线索积压、案件流失等问题。要加强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积极构建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纪委监督、专业监督等多元立体监督格局,突出监督重点,扩大监督范围,做到监督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效解决党员干部监督难问题。要加大纠正“四风”力度,坚持整章建制与整风严纪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治常抓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纠正相结合、组织管理与全面监督相结合,做到不放过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重要节点、不放过一个违纪行为,有倾向就预防,有疑点就监督,有问题就追责。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切入,坚持党委、纪委一起转,进一步制订完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职责界定和任务分解的办法细则,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并通过签订责任状、严格量化考核等方式,实现转职能上的党政纪同频共振,协同推进。作为“xxxx”的主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增强协作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合作,建立完善上述部门之间组织协调、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制度,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协作性。

  (三)强化自身建设,不断促进纪检干部作风转变

  纪检监察机关实现“xxxx”,转作风是基础和保障。为此,要按照“忠诚、为民、务实”要求,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以良好作风不断擦亮“纪检监察机关”这个“金字招牌”。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素质上再提升。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党纪教育。要不断创新教育机制,通过定期培训、座谈讨论、查摆整改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要着眼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定期培训、岗前培训等制度,改进完善各类学习载体,探索“解剖麻雀”、“以案说纪”、“业务讲堂”、“人机对话”等培训形式,有计划的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在此基础上,还要强化对经济、法律、财会、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拓展知识面,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机制上更完善。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认真修订,对尚未建立、工作中又确实需要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实际工作中,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完善机关纪律、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干部管理等各项纪律规定,建立规范流畅的工作程序,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考核监督办法,探索实行纪检监察干部退出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约束上更严格。要树立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养成求真务实,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大内部监督管理力度,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构,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跑风漏气、搞特权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同时,要强化纪委内部执纪问责,对查实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要坚决调离,绝不搞下不为例,以严格的纪律约束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秉公执纪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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