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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村调研报告

时间:2017-09-07 10:49:1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依法治村调研报告

  依法治村调研报告(1)

依法治村调研报告

  推进依法治村(社区)的瓶颈和对策

  去年底,省委作出了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出台了《**省依法治省纲要》。近期,省、市安排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结合**县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就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提出几点见解。

  一、我县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现状

  我县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来,应当说依法治村(社区)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三规范一加强”、“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在我县村(社区)中普遍推开,并创新设立村(社区)廉勤监督委员会,依法治村(社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与发展,基层村(居)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共建成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1个、县级民主法治村(居委会)152个。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势必要求我们要以新思路、新举措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高质量完成已经启动创建县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20个、市级8个、省级2个的目标任务。

  二、我县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级对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要求加大,力度增强,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我县还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和部门领导、村(社区)两委干部对依法治村(社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这是一项务虚的工作,还是和以前搞村(居)自治一样,制定条条框框,编造一些软件资料,平时可以不做,年终考核时跟主管部门拉关系,导致进度推进缓慢;还认为这是司法部门牵头落实的事情,所以没有把该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紧抓实,把主要工作精力仍放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上;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目的仅满足于减少安全事故、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导致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工作流于形式。

  (二)主体作用发挥不好。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是乡镇和村(社区)两委,具体负责统筹、安排和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乡镇和村(社区)两委把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看成是主管或者牵头部门的事,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上级来督导的时候才做点表面工作。同时,部分村(社区)干部呈现出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人员少的问题,一名干部身兼数职,导致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和专业法律人才的缺乏,全县38个司法所中只有14个所有专职人员,基层派出所和法庭主动参与度不高,业务指导不到位,影响了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整体质量和进度。

  (三)工作推进不平衡。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境内地势地势北高南低,腹部低平,但基本上都属于北部山区。由于受地理因素和经济条件的影响,其中公铁路沿线、经济基础较好的村(社区),如东河、嘉川、白水、高阳等乡镇,领导重视、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到位,宣传氛围、活动效果比较明显,创建工作比较扎实;经济基础相对较差或交通不便、人口较少的村(社区),如万山、水磨等乡镇,由于诸多原因创建工作开展不力,部分乡镇还把上级文件放在电脑上,会议精神停留在领导脑中,工作没有安排部署抓落实,甚至还没有启动。

  (四)工作方式方法简单。通过检查,部分乡镇和部门没有吃透依法治村(社区)的.要求,没有认真研究涉及的内容,没有与村(社区)事务管理、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有机结合。普遍都是开会贯彻、编造软件资料、写宣传标语造势三步骤,其中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更存在照搬照套,实用性不强。再就是农村和社区人员流动性大,留在家中大部分是老幼妇孺,群众参与率不高,依法治村(社区)整体质量偏低。

  三、加强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对策

  针对以上依法治村(社区)工作推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强化和落实:

  (一)加大重视力度,强化保障基础。一是建立县领导联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乡镇“一把手”,实现工作压力和责任层层传递;二是县“两办”督查督办室和依法治县办不定期对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进行检查,凡工作开展不力的,对牵头联系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问责”、“问效”;三是建立健全依法治村(社区)的科学考核办法,增加目标考核分值,纳入“一票否决”范畴。四是根据创建等级,县财政给每个创建村(社区)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经费保障,使乡镇和部门神经高度紧张,从真正意义上重视、积极行动起来。

  (二)整合部门力量,发挥整体作用。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把领导指示、上级要求,及时传递到各级各部门;“法律七进”牵头单位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深入现场规划,认真制定依法治村(社区)方案;政法系统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到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中,主动领责;县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十二五”规划,加快村(社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实施进度,提升乡村(社区)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

  (三)深化“法律七进”,提升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我县“五大”普法宣传平台,按照“法律七进”的三年规划和年度任务,积极落实乡村(社区)普法“六个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标语、车载广告、电子显示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村(社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他们积极参与依法治村(社区)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四自”作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发挥优势力量。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要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和班子运行情况定期分析,配齐配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做到有人做事,有能力做事情。乡镇要成立依法治村(社区)工作、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组织机构,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落实“五大任务”。同时邀请相关部门对基层干部就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推进水平。依法治村(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工作理念、方法尤为重要,应该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完善党建相关制度,创新开展活动,实行党建引领,建立村(社区)大党委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二是与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安创建等工作;三是与健全村(社区)服务体系相结合,建立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事务代办站和乡镇流动服务队,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夯实法治村居“软”环境;四是与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致富产业、改善基础设施、整治环境等,努力提高依法治村(社区)的“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