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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17-09-07 10:36:1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乡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民政工作是一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本文将介绍乡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1)

  一、当前乡镇民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乡镇民政工作是最基层的民政工作,直接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接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党和政府爱民、亲民、为民的窗口。因此,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和民政队伍建设,是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民为本战略思路的重要环节。

  (一)当前乡镇民政工作的新特点

  一是在乡镇政府职能中的地位得到充分凸现和发挥。2015年以来,我国进行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机构改革,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较好地解决了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有效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由此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随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在以立足农村,为民服务的乡镇政府职能中,民政工作不断得到凸现,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业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二是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望。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意识,真正做到了“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近年来,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培育、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管理等,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落实的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三是新的挑战伴随着新的机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乡镇民政工作要实现从传统工作方式向信息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转变的现实挑战。作为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息息相关的民政工作,必将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必将得到社会更广泛的参与和支持,这对我们更广泛的利用一切社会资源,更好的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地位,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因此,基层民政工作者要顺势而谋、乘势而上,切实履行好职责,不辱使命。

  (二)当前乡镇民政建设与职能要求的不相适应

  一是编制结构与职能作用不相适应。在乡镇机构改革后,有的地方乡镇的内设机构只有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和事务办,通常有1-2名专职或兼职民政工作人员在党政办或事务办内办公,有的乡镇只有1名专职或兼职民政工作人员,还身兼残联、侨办、林改、扶贫挂钩等职。这不仅难于高效履行好民政职能,同时也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一个人又当会计,又当出纳,难于保证大量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部分乡镇民政工作处于“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的“四无”状况。乡镇民政机构是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最前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战场”,目前机构不明确、编制不统一、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与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不相适应。

  二是工作条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工作经费不足是乡镇民政部门最普遍、最头疼的事,民政各项工作的实施都离不开工作经费,如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灾害救助、民房恢复重建、拥军优属等工作的摸底调查、核实上报、建卡建档以及各类报表等都离不开人、财、物力的保障,但很多县乡财力十分有限,属保吃饭的财政,能够把需各级财政配套的经费落实都难以做到,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就更无能为力了。办公用房不足也是乡镇民政部门最普遍的问题,乡镇民政办(所)或民政工作人员大多是和其他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且部分民政工作人员本身就身兼数职,真正是“几块牌子、一个身子”;办公设备简陋直接影响乡镇民政工作的效率,除陈旧的桌、椅、档案柜以外,有较大一部份民政办(所)没有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对救济、低保、优抚等人头经费的发放都靠民政工作人员带现金进村入户兑现,工作量大且不安全;此外,交通方面也存在困难,民政工作人员深入村寨主要以步行、电瓶车为主,没有其他交通工具。工作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效快捷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三是队伍建设及工作手段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镇民政工作人员共有4人,其中民政办主任为女性,已50多岁,1名大学生村官还有半年多到期,1名“三支一扶”人员才到乡镇几个月,还有1名返岗工资人员。而全镇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991人,农村五保对象298人,仅2015年,发放低保金330.37万元,五保资金89.2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41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0.4万元,民政对象数量多、情况复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力量非常薄弱,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平时还负责民族宗教、残联、侨联、值班等工作,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

  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流动性较大、对民政业务新技能掌握不到位,是制约乡镇民政队伍建设的一个瓶颈。一部分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上,大都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对民政工作全局性把握和现代办公设备的应用有一定的难度,高标准地完成各项民政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尽管乡镇民政工作在人员力量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以“孺子牛”的精神,直接履行着为民解困的各项民政职能,但由于队伍力量薄弱而影响各项业务优质高效的完成。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素质,已是基层民政工作一个不容回避、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对加强乡镇民政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争取设立乡镇民政所,以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

  在乡镇设立机构健全的民政所,建议按照辖区总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民政干部。并参照计生、财政等部门对乡镇所(办)的管理体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归口直接管理,或由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民政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得县(市、区)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区民政局备案,以保持基层民政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要建立健全以乡镇中心福利院为依托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性质为事业法人单位,履行农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维权援助等服务功能;在村(居)委会配备一名民政工作协管员,构建覆盖所有村(居)委会的民政工作网络,确保基层民政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点。

  (二)改善乡镇民政所(办)的办公条件,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办事效率。

  一方面,整合乡镇民政现有资源,分类管理和营运。公共服务类设施严格按政策搞好服务,社会服务类设施推进社会化运作,市场服务类设施搞好有偿和低偿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造血”功能。另一方面,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引导县乡加大投入,配备相对统一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应急装备,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乡镇民政部门的服务手段,增强应急能力。此外,在下达工作任务、分配专项资金时,各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要给予适度的工作经费,以保证基层民政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开展工作。

  (三)加大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民政队伍,是做好乡镇民政工作的重要条件。市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所长的培训,县区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完善乡镇民政工作制度,以规范基层民政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标准化的乡镇民政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经费等管理和发放程序,资金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基本实现基层民政干部不直接经手现金。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从工作目标、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严格考核,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强化乡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

  乡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2)

  20**年在做好我镇民政部门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我镇民政总体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做出以下结论:民政工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内容、形式

  主要表现为“三多”:一是对象日益增多。民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救灾救济、优抚、高龄补贴、社区建设、换届选举中的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民政服务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外地人员来访的现象逐年增多。二是内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民政服务内容已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城乡高龄补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五保户的'申报、农村贫困户危房改、扩建等。民政工作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许多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众上访,并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三是服务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由于他们对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问题失实,不但毁坏了基层干部的名誉,也造成了基层工作的被动。

  二、成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仍难以实现同步提高,例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年投入救灾救济、优抚、高龄补贴、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巨大,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上级拨发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困境。三是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数民政服务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其次,接待人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全,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

  三、对策

  一是提升人员素质。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干部队伍。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反映问题群众所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征得来访群众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

  二是收集信息。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服务力量,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多元化的工作格局,把民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高效服务信访对象。民政服务对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所以我们在民政工作中,对服务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以提高来访者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在解决民政对象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村级干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上一级业务部门或者上一级政府。

  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工作的实际问题,既有利于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又切实保障了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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