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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调查报告

时间:2018-02-23 11:14:03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食品药品调查报告

  食品药品监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是全社会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接下来小编搜集了食品药品调查报告,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食品药品调查报告

  篇一:食品药品调查报告

  近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织力量,深入大竹、万源等地对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336人,其中市本级96人、各县(市、区)240人,行政监管人员203人,技术监管人员108人,工勤人员25人。全市共有食品药品监管相对人23300家,其中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3268家,各类医疗机构5120家,餐饮服务单位7000余家,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8000余家。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作始终以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核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监管理念,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创新监管机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稳妥推进机构改革,依法监管、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素质、办案水平显著提升。自20**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90件,行政许可案件5274件,无一例行政复议案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建立覆盖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各级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技能专题培训,重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二)完善执法体制,整合执法资源。以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XX市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绝大部分县(市、区)成立了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恢复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达县在13个乡镇建立片区食品药品监管站,其余县(市、区)在乡镇设立或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以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乏力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胆探索,创新执法方式,打破行政执法区域界限和固有的人员监管模式,采取人员回避、联合行动、交叉检查的方式,从全市各县(市、区)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多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各县(市、区)局抽调人员不参与本县(市、区)的检查,保证了联合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大竹县、万源市大胆探索,将行政许可的受理、现场检查和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委托给乡镇政府,使执法资源得到整合优化、基层执法力量得到加强。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卷移交制度》、《罚没物资保管制度》等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办、审、定分离,认真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执行《四川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理适当。建立健全案件台账、专项检查台账、举报登记台账等,使执法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程序明晰,任务落实,通过查阅、核对案件台账,可避免程序遗漏、文书编号错漏、重复、办件超时等现象,促进了案件办理及时规范。

  (四)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水平。严格按程序执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健全调查规则,坚持文明执法,推行说理执法,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等“衙门作风”,不粗暴对待当事人,切实规范调查取证行为,无行政相对人和群众投诉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发生。定期组织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在实体、程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规范案件办理和案卷管理,提高行政办案水平。在省食品药监局组织的两次评比中,我市有1件行政许可案卷、3件行政处罚案卷获评全省10大优秀案卷。

  (五)加强执法监督,严格问责追责。强化法制监督,加大案件审查工作力度,确保依法行政。推行GSP认证现场检查廉政承诺制度,纪检监察开展行政执法回访,防止执法腐败。从人大、政协、行政相对人中聘请了3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了社会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的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对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当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总体来讲是比较规范的。但随着健康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和日益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存在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现行监管体制与食品药品安全要求不相适应。食品安全实行分段、分环节监管,涉及农业、畜牧、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协调配合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既有多头监管,重复执法的问题,也存在监管缺位、监管盲区或监管空白难消除的问题。

  (二)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行政机构人员编制少,不能满足目前监管实际需要,全市到岗公务员203名,不到质监部门的30%、不到工商部门的10%,且学历、专业构成不够合理。我市共有各类监管对象23300余个,现有的监管力量很弱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匹配。

  (三)技术装备与行政监管要求不相同步。一是检验检测能力不足。市本级主要表现检验检测用房严重不足,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县级监管部门快检设备少,更无实验室,工作开展难。二是执法车辆严重不足。市本级现有6辆车,能正常运行的只有2辆,其他都已严重老化;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均只有1辆车,只能勉强保障日常公务用车需要,日常执法检查,只靠租借社会车辆,执法成本高,执法人员安全不能有效保障。三是执法服装配备不及时,也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相关配套法规还不健全。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过于笼统、抽象、粗疏,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二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交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至今没有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违法案件执法难度大,日常监管也十分乏力。三是《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空前加大,取消了犯罪入刑的一些限制,使很多案值金额很小的案件也进入了要司法移送的范围。而往往移送到公安机关后又被以不构成犯罪为由退回,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面临尴尬境地。

  三、规范和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了公共安全体系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综合执法,形成合力。对分散在各级部门的监管职能、技术资源,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分工负责,协同作战,联合执法,保障对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动态、科学规范监管,有效消除监管盲区、监管空白。

  (二)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适当增加人员编制,补充急需专业人才,逐步建立起与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相匹配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同时,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切实强化执法技术装备。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配备实验室和实用性快检设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功能,加快建设XX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大执法装备投入,保障执法用车需要。

  (四)切实强化执法人文关怀。在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的前提下,对敢抓敢管,创新有为的干部,要给予必要的政策环境、纪律环境。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对秉公执法、敢于碰硬、创新有为、不徇私情的干部,要理直气壮的给予保护。

  篇二:食品药品调查报告

  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我市下辖17个县(市、区)以及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0275平方公里,总人口417.26万人,是山西省的主要的棉麦基地。目前,全市共有食品加工企业842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286家,小作坊556家。通过qs认证的企业212个,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食品经营企业10105家,餐饮单位6930家。全市共有125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6个部门可对食品进行检测,158人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4家(已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注册品种共计735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医用氧生产企业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6家。经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1519家,其中县级以上391家。销售额上亿元的企业有临汾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和侯马通盛医药有限公司。全市共聘用药品监督协管员211名,药品监督信息员2890名,药品监督和供应网2738个,覆盖面占行政村92.2%以上,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1、构建了食品安全责任和监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事故必追究,有隐患必处置”的原则,健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企业信用档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临汾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起“指挥有力、政令畅通、动作快捷”的组织管理体系,各县市政府与乡镇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基本建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监督网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农资经营户,制定规程,建立基地,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近年来,全市相继制定了69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9个产品获得了有机农产品认证,114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定期对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渔业养殖、猪肉等进行例行检测,确保了种养业安全。

  二是严格生产加工,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质监部门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为重点,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准入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度定期报告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对842家食品加工企业,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详实准确的档案和违法行为记录,并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坚持“四包问责制”,责任到人头,充分发挥农村质监中心站的作用,延伸监管触角,聘请了262名食品质量协管员,及时掌握动态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使食品生产企业走上标准化生产轨道。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工商部门从日常监管制度和企业自律制度入手,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食品流通分布图》,保障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曲沃、侯马等地都与食品经营户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市场巡查中,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检查,加大对农村销售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元旦、春节、“3?15”活动月、五一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及时收集有关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酒类市场和肉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通过查处,及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杜绝不合格食品,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四是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和食堂卫生进行时时跟踪监管,定期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在5600家企业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实行了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卫生规范化。建立并严格执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解决了餐饮业中存在的设施差、管理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以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对农村集体用餐实行了申报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临汾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和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进一步理顺了农村食品监管体制,下大力解决监管空白问题。 民族宗教部门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禁假冒清真食品流入市场,建立和完善了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2、对药品安全实施了全过程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严格加强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使药品安全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一是整合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换证、认证等手段,淘汰规模小、质量保障水平低、管理混乱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优势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迅速提高。全市14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通过了国家gmp认证,并在全省率先全部推行了综合监管软件系统。

  二是整顿医疗机构。在全市开展了医疗机构制剂整顿,结束了医疗机构制剂无固定处方、无固定工艺、无标准、无说明书和审批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是整治药品流通市场。在药品流通环节,以调整理顺购销渠道为重点,坚决治理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在全市开展了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统筹城乡市场监管,全市零售和零售连锁药店1519家,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有效改变了农民“用药难,用好药更难”的局面。在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事件早期发现、及时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摸排,对涉药隐患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药械行为进行惩罚,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惑。《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规定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实行各部门分段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从监管职能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10多个部门,存在重复监管现象,造成有效监管资源的浪费,影响监管效率。目前尚没有更细的实施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等问题,甚至在监管上出现一些空白和盲区。特别是食品生产、养殖方面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有些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

  2、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一是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有些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含激素类药物、剧毒农药的使用引起的牲畜中毒或影响健康情况难以控制,对食品安全影响较大。二是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三是城乡食品经营单位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缺少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经营业户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农村食品市场分布面广,监管网络不健全,导致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多。

  3、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难以开展。目前,虽然《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但正面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处在从“条条”向“块块”的过渡期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改革到位之前,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承担原来各自的食品监管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依旧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组织协调难、综合监督难、活动开展难、信息收集难的问题。

  4、药品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求,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特别是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乡镇村虽然建立了协管体系,从社会各界聘请了监督员,但全市没有几个县落实监督员的待遇,待遇也不高,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药品协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5、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供应不足。部分药品流通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照国家gsp认证规定规范经营,“有令不行”,与监管人员玩“猫捉耗子”游戏,使得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不高,流动性大,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药学知识。部分县市农民用药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民用药带来不便。县、乡、村、个体药库、药房条件较差,药品贮存养护达不到保证药品质量的规定要求,难以保证质量。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1、建立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政府重点抓牵头,依靠牵头带队伍”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建设。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机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部门的协作机制,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食品监管资源、检验检测资源,搭建好各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努力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综合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我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食品安全科学评估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制度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建立安全信息网络。介于监管部门人员少的现状,结合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四类药品”电子监管码工程,积极探索将县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药品批发企业的所有药品购销情况实行计算机管理,药监部门通过在线监控,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开通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在网页设置法规咨询及指导、国家及各省发布的假劣药品信息、网上办公、安全用药咨询等栏目。让群众登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了解药品供应相关信息及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学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获得相关服务。

  3、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突出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保健品等作为重点品种,紧紧抓住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生产、食品经营和消费等四个重点环节,在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二是着重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始终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个层面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工作监察员,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设施建设。从目前食品药品安全严峻形势和从事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来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健全监管职能,充实监管力量,通过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安全监管形势的需要。同时,政府要增加投入,提高监管机构装备水平,加强食品药品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整合监测资源,建立起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公共检验机构,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免费的技术保障。要大力扶持建立医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形成及时、方便、快捷、全面辐射的供应网络。

  5、抓紧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一系列对接问题。建议立法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加速制定食品安全法配套实施办法,为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法律依据,使各项监管职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