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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卫生工作调查报告

时间:2017-08-30 11:58:59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城区卫生工作调查报告

  城区卫生工作调查报告(1)

城区卫生工作调查报告

  为配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市政协20**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下旬,市政协副主席李君琦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的成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现代城市文明的标志,是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对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德政工程。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抢抓发展机遇,从2015年5月确定在我市开展“三城联创”(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XX区、XX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建立了“三城联创”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责任体系。经过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路网通行能力明显提高,内街小巷改造成效明显,公用设施逐步配套;城市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实现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良性互动,市容秩序明显好转;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进程加快,主次街路、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了垃圾及时清扫清运;健康教育、卫生知识宣传已辐射和渗透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市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以及对创卫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强化,居民区卫生状况有所改善,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城市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健康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了城市品位,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创建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

  (一)城市基础设施和市场功能不完善。随着我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显得比较滞后。如城区的污水、粪便直接排放河道,污水收集管网、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路面、市场、环境卫生设施较差,且功能不全。公共厕所和垃圾中转站少,规划布局欠科学合理,且档次不高。垃圾箱、果壳箱破旧,数量少,容量小等;部分社区无路灯照明,无便民市场,卫生死角多等,影响群众出行和生活。城市功能分区不完善,特色鲜明的市场不健全。

  (二)薄弱环节治理难,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市场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交通管理和市容管理等工作依然是“软肋”,管理措施还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城市整体管理水平与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如“野广告”没有得到彻底根治,乱写乱画乱贴小广告等现象随处可见,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覆盖治理,但效果欠佳。城区多数饭店、娱乐场所等垃圾处理不到位;“六小门店”专项整治没有统一标准,工作难以推进。

  (三)渣土管理措施不力,扬尘污染十分严重。随着市区开发的不断加快,施工扬尘污染严重,一些施工单位未能执行相关政策制度法规,野蛮施工,施工场地出入口道路尚未按规定标准硬化、车轮清洗不及时,防污设施不完善;而超载、偷运、乱倒、抛、洒、滴、漏、扬尘等已成为城市的污染源,严重污染了市容环境,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

  (四)停车难问题突出,治理效果不明显。近年来,我市城区汽车数量猛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用停车场远不能满足需要,部分规划设计的停车场被改变用途。占道停车,随意停放,挤占有效路面而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城区部分主干道堵塞严重。城区道路两侧的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机制不顺,主管部门在管理上有脱节现象。城区主次干道公路两侧停车泊位少,背街小巷的路边上停车乱,居民区车位未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等。

  (五)农贸市场整治迟缓,市场功能发挥不够。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被业主随意改变使用性质;现有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陈旧落后,内部环境较差,功能分区不规范,管理缺位,日常清扫保洁不到位;市场周边环境差,不同程度地存在场外经营、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

  (六)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创建工作不平衡。在创建工作中还存在“突击”思想,定期检查、综合执法、舆论监督、公开曝光、严格考核等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创卫工作不平衡。高效有序的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一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经整治后容易出现反复,没有达到治本的目的。

  (七)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创建氛围不浓厚。干部和群众的责任意识和积极参与的热情还不高;市民素质有待提高,公共卫生道德得不到普遍自觉遵守;市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等达不到创建标准。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建议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中的一次大整治、市民文明健康教育的一次大提高,也是提升城市形象、扩大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发展的一次大促进,是一项系统性极强“民心工程”。为了顺利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于加强市容监察管理

  市容市貌是城市文明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市容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它对提升城市品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生活等具有重要作用。

  1、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思路,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以各街办为主阵地,以市区各职能部门为管理和执法主体,采取委托授权、联合执法等方式,赋予街办一定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进一步做好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根据辖区管理区域、对象及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建立管理队伍,实行网络化管理和无缝化对接。市直相关部门应重点研究完善长效管理的目标体系、考核体系和奖惩体系,建立分级负责的城管工作考核体系。

  2、积极探索创新市容监管新模式。建立城市监察管理新机制,形成一个以街办管理执法为基础,市直相关部门联动的城市管理执法格局,合理整合街道办事处的执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城管进街办、民警进街办等综合管理执法机制,将市区建设、规划、环卫、公安、卫生、环保、工商、房管等部门人员派驻街办,形成责权统一综合管理执法体系,把XX区五堰街办的试点模式,逐步推广到城区各个街办。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监管方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3、进一步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市容环境监管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负起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监察质量,务求把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监管人员每天应保持不间断的巡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对监管人员要实行目标考核机制,对连续监管不到位、考核不达标的人员实施末位淘汰。

  (二)关于完善垃圾清运体系

  充足、完备、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和功能完善的垃圾清运体系,是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的重要保证,是城市环境美观整洁的基础。

  1、加快推进垃圾处置场建设。刘家沟垃圾处置场已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二级标准,要尽快完善有关手续,保持正常运转;加快推进西部垃圾处置场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及早启动东部垃圾处置场的建设项目。

  关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调研报告

  2、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按照创建达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尽快选址规划新建垃圾中转站,确保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到位。

  3、足额配备环卫设备。尽快将垃圾车、吸粪车、清扫车、洒水车等环卫作业专用车辆配备到位,提高道路清扫效率,确保垃圾清运及时。

  4、主次干道要配齐果皮箱、垃圾箱,主要街巷道路要配置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内街小巷要更新垃圾箱和果皮箱等。

  (三)关于实施人民路整治工程

  主干道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它的美化亮化会带给人们视觉的第一美感,人民路作为我市的主要干道,对人民路进行提档升级,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会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1、要结合实际,提出对人民路实施改造的.规划方案,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整治。重点是对人行道上的路、砖进行更新换代,铺设有档次,易清洗的路砖。

  2、对沿线店面进行整修,对破旧建筑实施“穿衣戴帽”工程。对广告标牌、指示牌、公交站廊、变电箱,各专用线路等进行清理整治。

  3、大力整治乱贴、乱画、乱挂等违章问题。

  4、沿线垃圾桶更换为垃圾箱,做到环保、整洁、美观。

  5、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道路清扫保洁、“门前三包”等监管,确保街面干净整洁,市容市貌秩序井然。

  (四)关于加强渣土管理

  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控制扬尘和大气污染,对提高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立健全渣土管理规章制度,通过采取专项执法检查与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综合管理和执法力度。

  2、实行联合执法新机制。市政管理、建设、环保、公安交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建联合执法队,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渣土管理的奖惩制度、渣土管理定期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对渣土源头的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和运输车辆管理工作,所有工地必须做到封闭施工、规范管理,沿街工地围挡要符合建设部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查运输装载渣土的车辆超过挡板高度,违者禁止上路行驶。

  4、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可栽植爬山虎等速生攀岩植物。

  (五)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

  停车难引发的出行不便、堵塞交通、影响生活质量等系列问题,已成为城市和谐发展的“硬伤”,解决停车难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1、实施停车场清理整顿,恢复原有的功能。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市情,尽快制定出台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方案。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城区现有停车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被挪用的配建停车场进行清理,恢复原有停车功能。对于使用率较低的单位自有停车场,应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其对外开放使用,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盘活、用好现有停车场资源。

  2、推进市区内停车场规划指标的适应性调整,加强规划执行的管理。落实停车场建设主体,确保规划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到位、数量到位、功能到位。建立城市道路、绿化与停车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制度,在新建改造城市道路时,利用边角地块增设泊位。严格规范新建道路、小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彻底杜绝停车场挪作他用。分区规划专业停车场建设,对拉沙石等建筑材料的车辆,建立专业市场停放车辆;对出租货车等设定专门停车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3、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市区停车难矛盾。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在城区主次道路两侧或单侧,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合理划出停车泊位,相关部门加强管理。